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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眼中的好警察—— 记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三里店派出所民警于伍生

摘要:自2004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于伍生一直奋战在社区民警工作一线。他时时、事事、处处把社区群众放在心上,只要群众有事,他随叫随到,用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
 
    于伍生在辖区幼儿园走访时与小朋友们在一起 (市公安局供图)
 
 
       本报记者 文新军
 
       “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是与群众交心的过程,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途径。只有坚持扎根基层,把自己和社区融在一起,与群众面对面心比心,才能做一个人民群众眼里的贴心人和可以信赖的身边人。”这是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三里店派出所社区民警于伍生对社区警务工作的一些感悟。
 
       在人民公安的队伍中,社区民警的工作看似平凡琐碎,却事事连着群众利益。自2004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于伍生一直奋战在社区民警工作一线。他时时、事事、处处把社区群众放在心上,只要群众有事,他随叫随到,用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
 
       社区为家,随叫随到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于伍生以社区为家,服务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说话和气、办事公道,任劳任怨。
 
       2018年初,辖区砂轮厂宿舍5栋住户张某与租户蒋某因杂物间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双方一直僵持,社区居委会、物业等多次出面协商未果。一个休息日,于伍生正在给自己汽车做年检的过程中,张某又因杂物间问题与蒋某发生争执,接到电话的于伍生丢下自己正在排队年检的车子,立即打车前往砂轮厂宿舍。在于伍生及社区居委会的努力下,张某与蒋某多年的杂物间纠纷得以解决。张某感动地说道“您不怕麻烦、敢担当的敬业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会把您的故事告诉我的子女,希望他们也能像您学习。”
 
       像这样“随叫随到”的事情,对于伍生来说是数不胜数。七星区七星社区居民彭喜春表示,他们社区里有个80多岁的老人,平时亲人都不在身边,有一次凌晨3点,家里的窗户被撬开了,老人十分害怕,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于警官打电话,于警官接到电话二话没说,从家里赶到老人家中帮助查找可疑的地方,并安慰老人,最后帮助老人把窗户修好以后才离开。
 
       社区民警要得到人民群众爱戴,除了保千家万户平安,还得在管理中当好法律工作的讲解员。近年来,中央出台了很多好政策,如异地办理身份证等,于伍生通过走进社区进行宣传与落实,解决了居民实际困难,努力当好中央政策最后50米的“邮递员”。
 
       满意是硬道理,安全才是真和谐
 
       自从担任社区民警以来,做好服务、帮群众解决疾苦就成了于伍生义不容辞的事情。
 
       别看他年纪已近50岁,但是每月开展的对辖区学校、行业单位治安、消防检查,辖区散居外国人排查,敲门行动、各类涉案核查他照样不含糊。每逢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他坚持慰问五保户及生活困难群众。对此,他无怨无悔。他常说,我自身能力有限,能为他们做的微乎其微,但是我要把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带到,更主要的是送去人民警察的情义和关怀。
 
       作为一名社区民警,其工作不仅仅是调解矛盾、拉拉家常,更主要的是打击违法犯罪,确保平安。很多社区民警都在疑惑,怎样才能做到防范压案?
 
       “防范压案当然不是一个人的事,要做到群防群治才是根本。”于伍生表示。
 
       在社区大、人流多、警力少的情况下,于伍生和同事们积极走访案件高发的菜市、游客集散地、无物业小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信息,发动热心群众共同参与,为公安机关破案奠定基础。同时,他还组织辖区义务巡逻,发动辖区治安积极分子、楼栋长等参与“红袖套”巡逻,他分管的毛塘路社区、空明社区、毅峰社区共发动辖区治安积极分子、楼栋长等参与“红袖套”巡逻50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安全感。
 
       “老百姓的要求不高,真心帮他们办事,他们自然喜欢。”这是他在与社区民警分享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经验时说到的一句话,这句话虽简单,但是却道出了社区工作的真谛。
 
       从事社区工作以来,他对管段社区七星社区的地形、人口成分、发案区域,社区工作的难点、要点、重点都十分熟悉,曾经在七星社区租下一间房子,把家安到社区,参与社区间邻里纠纷的调解、帮扶困难群众等。几年时间里,他走访了居民3000多户次,取得了社区居民的信任和支持。
 
       清正廉洁,头顶国徽是责任
 
       12年前,于伍生被医院确诊患病,面对生活的困难,他没有倒下,他与家人依旧节俭,在身体情况好转后,又回到了他熟悉的工作岗位。一个手提袋、一本笔记本、一叠名片、一台执法仪、一支笔,是他不变的“标配”。
 
       面对清贫的家,家人难免会有抱怨,他却说道:“生活的困难是暂时的,人的一辈子,最开心的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赚到了多少人的信任,因为头顶国徽就是责任。”
 
       老百姓心中有杆秤。只要你心中装着群众,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哪怕事情再微不足道,群众都会记住。
 
       从部队战士到社区民警,于伍生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从无任何违纪行为,他以社区为家,一心扑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得到了上级机关和群众的一致认可。于伍生2004年被七星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被自治区政法委评为“全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记二等功,2007年被区公安厅评为“2004-2007年度全区公安机关先进个人”,2008年荣获“桂林市劳动模范”称号,2018年荣获全区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