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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
摘要: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三定方案职责:

  1.承担我市纪检监察办案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办案场所数字化信息建设。

  3.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数字化信息中心)没有内设科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根据市编〔2019〕48号文件,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数字化信息中心)编制15名。在职在编9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工作意义重大。在市委和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按照责任分工,对承担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实施计划,加强协调调度、督查指导,勤勉尽责抓好落实,加强日常监督,把做好留置场所管理作为重点,聚焦关键环节,强化保障能力,持续夯实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责任到位。严格执行《桂林市纪检监察留置场所管理规定(试行)》《留置场所审查调查安全4类31项堵漏防患任务分解表》和“八大须知”,把安全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做到安全防范、全程监督、管控。压实安全责任,委领导多次到办案一线督促安全责任落实,带头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示范带动驻点人员绷紧安全之弦。疫情防控期间,综合业务基地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从严规范管理场所进出人员,所有拟进驻留置场所的办案、看护、管理、后勤人员都要签署承诺书,进行核酸检测。

  (二)加强看护建设,确保看护到位。按照公安管理、监委使用的原则,积极协调市公安局成立看护大队,选聘政治素养高、组织观念强、身体素质好的专职看护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开展医疗常识、看护技能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文明安全看护能力。对留置场所开展安全巡逻,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思想教育,开展谈心谈话,心理疏导,暖心慰问家属,确保长期驻点人员思想稳定、履职尽责。

  (三)建立医疗保障机制,与有关医院签订医疗保障协议,开通绿色救护通道,建立驻点医生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巡诊,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对象身体状况及特殊疾病配备应急药物和医疗设备,制定个性化应急医疗预案,开展医疗应急演练。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到位。坚持安全巡检、风险隐患专项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错,指正不规范行为,督促驻点单位(部门)自我对照、举一反三、深入查摆,严格落实留置场所审查调查安全要求,实现安全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逐一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严格抓好整改落实。紧盯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实行留置场所驻点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人盯、有人管。

  (五)通过培训提高人员政治素质与专业化能力,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相关工作人员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此来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积极开展庆祝建党百年活动,继承发扬艰苦奋斗、不懈奋斗、永远奋斗的优秀品格。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041.12万元,同比增加864.40万元,增长489.1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541.12万元,占总预算的51.97%,同比增加364.40万元,增长206.2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00.00万元,占总预算的48.03%,同比增加500.00万元。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办案基地已全面启用,增加了水电费、物业服务费、住宿服务费、宽带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耗材、办公用品费等费用,基地运维费大幅增加;二是为进一步推动综合业务基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拟对看护大队训练场所、赃款赃物室、垃圾集中点进行改造,增加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和设备采购费用;三是因编制人员增加2名,残保金经费有所增多。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041.12万元,同比增加864.40万元,增长489.1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541.12万元,占总预算的51.97%,同比增加364.40万元,增长206.2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00.00万元,占总预算的48.03%,同比增加500.00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12万元,占总预算的96.35%,同比增加864.53万元,增长623.8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万元,占总预算的1.78%,同比增加3.85万元,增长26.14%;

  (3)卫生健康支出10.53万元,占总预算的1.01%,同比减少2.16万元,下降17.02%;

  (4)住房保障支出8.89万元,占总预算的0.86%,同比减少1.82%万元,下降16.99%。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24.94万元,占总预算的12.00%,同比减少20.33万元,减少13.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35万元,占总预算的10.87%,同比减少14.03万元,下降11.01%;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万元,占总预算的1.11%,同比减少6.30万元,下降35.22%。

  (2)项目支出预算916.18万元,占总预算的88.00%,同比增加884.73万元,增长2,813.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80万元,占总预算的0.08%,同比增加0.35万元,增长77.78%;商品和服务支出850.38万元,占总预算的81.68%,同比增加819.38万元,增长2,643.16%;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0.00万元,占总预算的5.76%;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占总预算的0.4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41.12万元,同比增加864.40万元,增长489.1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541.12万元,占总预算的51.97%,同比增加364.40万元,增长206.2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00.00万元,占总预算的48.03%,同比增加500.00万元。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办案基地已全面启用,增加了水电费、物业服务费、住宿服务费、宽带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耗材、办公用品费等费用,基地运维费大幅增加;二是为进一步推动综合业务基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拟对看护大队训练场所、赃款赃物室、垃圾集中点进行改造,增加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和设备采购费用;三是因编制人员增加2名,残保金经费有所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041.12万元,同比增加864.40万元,增长489.1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541.12万元,占总预算的51.97%,同比增加364.40万元,增长206.2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00.00万元,占总预算的48.03%,同比增加500.00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41.12万元,同比增加864.40万元,增长489.1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3.12万元,占总预算的96.35%,同比增加864.53万元,增长623.8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万元,占总预算的1.78%,同比增加3.85万元,增长26.14%;

  (3)卫生健康支出10.53万元,占总预算的1.01%,同比减少2.16万元,下降17.02%;

  (4)住房保障支出8.89万元,占总预算的0.86%,同比减少1.82%万元,下降16.99%。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24.94万元,占总预算的12.00%,同比减少20.33万元,减少13.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35万元,占总预算的10.87%,同比减少14.03万元,下降11.01%;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万元,占总预算的1.11%,同比减少6.30万元,下降35.22%。

  (2)项目支出预算916.18万元,占总预算的88.00%,同比增加884.73万元,增长2,813.1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80万元,占总预算的0.08%,同比增加0.35万元,增长77.78%;商品和服务支出850.38万元,占总预算的81.68%,同比增加819.38万元,增长2,643.16%;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0.00万元,占总预算的5.76%;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占总预算的0.48%。

  (四)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4.94万元,占总预算的12.00%,同比减少20.33万元,减少13.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35万元,占总预算的10.87%,同比减少14.03万元,下降11.01%;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万元,占总预算的1.11%,同比减少6.30万元,下降35.22%。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为0.59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下降28.9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预〔2020〕45号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均有所减少。详细如下: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18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25.00%。其中:因公出国(镜)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25.00%。

  2.会议费预算合计0.18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30.77%。

  3.培训费预算合计0.23万元,同比减少0.10万元,下降30.30%。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为0.59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下降28.9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预〔2020〕45号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均有所减少。详细如下: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18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25.00%。其中:因公出国(镜)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25.00%。

  2.会议费预算合计0.18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30.77%。

  3.培训费预算合计0.23万元,同比减少0.10万元,下降30.30%。

  四、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综合业务基地运行经费预算1,041.12万元,同比增加864.40万元,增长489.1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一是办案基地已全面启用,增加了水电费、物业服务费、住宿服务费、宽带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耗材、办公用品费等费用,基地运维费大幅增加;二是为进一步推动综合业务基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拟对看护大队训练场所、赃款赃物室、垃圾集中点进行改造,增加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和设备采购费用;三是因编制人员增加2名,残保金经费有所增多。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15万元,同比减少13.68万元,下降10.70%;商品和服务支出861.97万元,同比增加813.08万元,增长1,663.08%;基础设施建设6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61.97万元,同比增加813.08万元,增长1,663.08%。明细如下:办公费306.72万元、印刷费6.19万元、水费38.40万元、电费128.70万元、邮电费0.36万元、物业管理费278.96、差旅费3.37万元、维修(护)费93.55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5.00万元,前一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需要购买一批办公设备。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网上商城采购5.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总计61.1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等资产原值61.10万元。

  本部门无使用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纪委监委本级及下属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纪委监委本级及下属行政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纪委监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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