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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桂林市纪委监委
摘要: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承担全市监察机关留置场所、市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场所等审查调查场所的日常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机构分为安全岗与行政岗,安全岗负责保障办案安全,使案件工作有序开展;行政岗负责日常的后勤保障,人员进出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第二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518.98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124.91万元相比,增加394.07万元,增长315.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94.07万元,增长315.48%,主要原因是本年账务调整需要,纳入决算范围的项目有所变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518.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8.9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94.07万元,增长315.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纪检监察事务的事业运行474.58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82.16万元,增长413.50%,主要原因是本年账务调整需要,纳入决算范围的项目有所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2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0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35万元,增长41.0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2名工作人员且社保扣缴基数有所提高,使得该项目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3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94万元,增长44.7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2名工作人员且社保扣缴基数有所提高,使得该项目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8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19.8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2名工作人员且社保扣缴基数有所提高,使得该项目有所增加。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9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82.16万元,增长413.50%。其中:基本支出117.96万元,项目支出401.02万元。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5.7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13.46万元,支出决算为47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2%。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账务调整需要部分项目支出未纳入决算范围,主要用于本单位纪检监察事务的事业运行474.5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0.74万元,支出决算为2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1%。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年社保扣缴基数有所提高,使得该项目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2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05万元。

  (三)卫生健康年初预算为1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6%,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年社保扣缴基数有所提高,使得该项目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3万元。

  (四)住房保障年初预算为9.85万元,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85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9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万元,与年初数相同,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60万元,降低70.45%。主要原因是:出差次数较少,差旅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涉及财政资金1,01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6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6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

  通过绩效自评,本单位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没有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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