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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纪检组:认真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

来源: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摘要: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监察法实施条例》是在《监察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廊清公职人员外延,对《监察法》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逐项进行细化……”

    “《条例》明确了监察范围和管辖,列举了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特别规定了违法和犯罪职责的调查范围,不仅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也画好了领导干部们履职的底线。”

    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信心,对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执纪,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要弄懂吃透精神实质,严格对标,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二是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严格规范执纪执法程序,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提升专业化监督执纪执法水平。三是要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下开展工作,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此次学习使我受益匪浅,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用理论知识武装好自己的头脑,才能更加科学高效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大家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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