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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摘要: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认真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组织市局党组成员、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召开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研究部署会,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切实吃透、领会精神,为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夯实理论基础。同时,认真梳理上级文件要求,对“五有”标准、督查指导、教育培训、示范中心(站)等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拟定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积极筹划2021年中共桂林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计划于年底召开。届时,将有计划的把各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落实督查情况、示范中心(站)创建督查情况等进行会议通报,对工作开展扎实有力的进行表扬,对落实情况不到位的提出当面批评。大力督促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编制保障、经费保障、工作开展的支持力度。
       三是2021年5月18日下发《关于举办桂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培训班的通知》,于5月26、27日分两期举办培训班。培训采取理论讲授和现场观摩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化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业务质量。
       四是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结合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创建要求,全面加强我市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2021年4月22日给各县(市、区)党委、退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市退役军人组办法【2021】4号)。2021年7月16日下发了《桂林市推进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市退役军人组办法【2021】8号)。市服务中心领导带队,于6-7月分组到荔浦、龙胜、灌阳、全州、永福、平乐等地,深入到乡镇(街道)督促检查全国示范性服务中心(站)的工作情况。先后派出6批次,33人次,对20家申报创建示范型服务中心(站)进行核验。市级核验通过14家上报自治区。在局微信公众号做了宣传报道2篇。
       五是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导带队,通过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创建核验工作的同时,宣传政策和各级文件的要求、服务保障体系是开展一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基础,创建示范站的75条严格打分等等来督促县级“五有”给予保障。
       2.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已完成)
       (1)关于“做好慰问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明确慰问范围为以下两类:纳入市财政解困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市本级非困难企业的军转干部。二是加强排查及过往资料对比,并创建了企业联络员微信群、QQ群,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确保无遗漏。三是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涉及企业,每年下达两次通知,要求市本级非困难企业报送各自单位企业军转干部信息。同时,加强和市社保中心的对接,每月核实企业军转干部的死亡信息。实现信息管理上的动态掌握,确保慰问对象增减工作的准确性。四是注意慰问工作的提前量,每次慰问前两个月制定慰问计划,确保节前慰问到位。
       (2)关于“全面掌握无军籍退休职工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已完成)
        由于市本级无军籍职工人数众多,90%以上都是60岁以上老年人,存在对智能手机的应用不普及,接听电话不及时联系不上等问题。
       为更进一步的了解掌握无军籍职工信息,提升服务管理质量,在局属军休机构抽取了14名工作人员组成无军籍职工工作小组,通过分片区的形式,对无军籍职工进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片区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工作小组的工作制度是:一是对80岁以上的无军籍职工每年电话联系两次,上门走访一次;80岁以下的无军籍职工每年电话联系两次,确保能联系上,若联系不上就上门走访。二是组织无军籍职工开展日常活动前负责一对一电话通知、外出活动时负责服务保障、无军籍职工体检时在现场维持秩序。三是区厅下通知完善军休系统数据时负责收集信息并录入全国军休系统,及时更新军休系统资料。四是其他有关无军籍职工的突发性工作。每个工作小组成员都有常态化联系对象,对自己服务对象的信息全面掌握,确保能联系上且把每一次活动、体检通知送达。若是因个人原因选择不参加活动或不去体检,也需要有反馈。
        在成立无军籍职工工作小组的同时,在无军籍职工中建立了小组长期联络制度。按原部队单位划分,在无军籍职工里挑选出了几名身体状况较好,会运用智能手机,愿意为大家热情服务的小组长。小组长在微信群收到通知后,可以通过自己单位微信群、电话、见面告知等方式通知本小组成员。搭建了多种消息传播平台,为了解掌握无军籍职工信息、发放通知提供了多种有效渠道。
        3.关于“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已完成)
        一是进一步加强涉退役军人信访“减存量,控增量”工作。“列清单”,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维稳先维权”,只有充分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真正的长久稳定。要求全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不出事”的责任意识,对现行的政策进行全面的梳理,形成行政服务清单,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对于符合政策待遇条件的退役军人,要全面辐射到位,确保不落一人。以实际行动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政策落实到位。”“建平台”,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政策宣传、解释到位。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工作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信访接待室、社工义工团体、优抚安置问答手册、乡镇村屯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和宣传场所,正面宣传《信访条例》、《优抚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规、文件。进一步把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利好政策宣传到每一位退役军人的心中,进一步杜绝不明真相人员被心怀不轨的挑头人挑唆、利用的现象发生。引导退役军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和增强法治建设氛围。同时,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退役军人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退役军人沟通交流平台。在各重大节点期间,分别组织各诉求群体代表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地解释双方理解上有分歧的政策要点,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与各类优抚群体的沟通联系,化解了矛盾问题,增进感情和相互信认度。在引导其依法信访、反映诉求的同时,也指出非正当上访的危害性,明确告知相关人员,中国社会绝对没有法外之地,也没有法外之人,训诫他们不要自毁荣誉做出有损军人和政府形象的过激行为。“增关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到位。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在全市开展军队退役人员“大走访、送温暖”活动,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认真走访摸底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给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避免退役军人因生活困难导致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涉退役军人群访、异常访处置能力。加强各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将解决问题与依法打击结合到位。一方面,对待信访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受理办理,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对无理信访,按照“无理信访,有情解决”的人本思路来化解矛盾,解释到位。另一方面,对非法“闹访”、“缠访”等行为,敢于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做到不脱离法律轨道,不无条件迁就。这方面,我市在市政法委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国安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配合,多点多线同时工作。思想认识统一,领导亲自参与。为有效遏制部分退役人员串联上访势头,打击犯罪行为,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精准打击串联集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成立工作专班,收集固定证据,依法进行打击。加大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公安局、国安局、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等情报信息队伍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情报信息的搜集力度,动用一切侦察手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掌握其内部具有内幕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分析研判预警,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性。落实好“五包”责任制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发现有上访、聚访苗头的重点群体和人员,也要纳入管控视线内,防止失管漏控,造成规模性聚集上访活动。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一线稳控作用。构建三级联动的稳控工作防御体系,在重要敏感节点时期,一旦发现人员失控,及时向涉控责任单位汇报情况,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三是加强涉军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解决涉军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重视涉军群体服务机构的建设,克服机构精简矛盾困难,加强工作人员的配置,真正做到有人服务、有职办事、职权统一。二是加强对涉军干部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涉军干部对法规政策和工作业务的了解,提升涉军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不断提升涉军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待涉军上访问题,要做到不推诿,不上交,对政策内的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家门口,有效遏制涉军群体的越级上访的发生。四是善于观察和把握涉军信访事件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因时因人因事采取息访措施,不搞一刀切。
        4.“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6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中共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回避制度,并明确了对超出指定数额的经费支出,必须由党组会讨论决定。健全完善了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对大额支出必须由财务领导签字证明已经党组会讨论后,方可提交主要领导签字放款。
       5.“加强部分二层单位门面及其他固定资产收入管理”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已要求各二层单位年底前建立门面及其他固定资产收入备案制度,固定资产收入及上交情况同时报局机关备案。
       二是局规划财务科已建立全局门面及其他固定资产租赁管理制度,将固定资产营运纳入党委(支部)、管委集体决策事项。
       6.“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职责”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关于“局《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未形成正式文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于受领的重大工作任务将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并向市级相关单位报备。2021年,已按《桂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报送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将局制定的《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向上报备案。
       (2)关于“4个县区建档立卡统计表填写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要求4个县区按照建档立卡的要求重新对该县区的贫困退役军人进行统计,并做好相关工作。于2021年5月20日完成了此项工作,并对《桂林市建档立卡贫困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参战民兵名册》进行了完善。
       7.“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重新制定了《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分工安排》,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二是制定了《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从严治党工作督导调研的方案》,在其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专项督查的内容。在2021年6月中旬,安排局5名党组成员对分管的二层单位2020年以来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机关党办收集整理督查情况后进行了通报。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两个责任”未压紧压实方面
       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于今年6月中旬召开党组会,研究了局系统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对2019、2020制定的责任清单进行了1次全面排查,及时修改与实际不符的内容,如将“主管局人事科”修改为“主管局人事工作”;三是今后由局办公室指派专人对党组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内容完整。
       9.“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完善了《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要求局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并明确如下情形必须开展谈心谈话:
       (1)对一个阶段内了解、掌握的谈心谈话对象在执行纪律、日常行为、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或群众反映的问题。
       (3)党员、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助或支持的。
       (4)局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与下属党员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
       (5)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必谈的内容:
       一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是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立功受奖的;
       三是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包括对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有工作作风问题的)。
       在谈话的过程中要求及时做好记录留存。并要求在谈话中善于发现问题,立起党性原则,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10.“对疗养、体检工作把关不严,财务报销制度落实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局党组进行了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到了财务报销制度落实不规范的严肃性,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流程,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于涉事的两名领导要求其在党组会上进行检查。
       11.“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未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强化风险控制”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1年7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 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2)“下属单位军休中心蓝天苑门球场工程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关于工程存在项目还未验收就提前支付项目建设尾款和质保金问题,空一军休党支部和门球队代表均签字确认门球场和附属厕所工程在质保期内没有出现问题。
       为避免在工程项目上再出现此类问题作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安抚好军休干部不能操之过急,在建设用地上积极协调,确定好建设用地后再报工程预算。二是制定规章制度。局机关制定了《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军休中心制定了《桂林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制度》,今后在工程建设上,一定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12.“对下属单位2名干部职工发生口角处理情况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0年3月下属单位漓江军休所2名干部职工发生口角后,局党组先后安排3名党组成员和1名副调研员调查,虽进行了处理,却未形成调查结论。
局成立了调查处理小组,对此事进行了再调查,并向党组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涉事的两人进行个别谈话,并召开座谈会,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两人加强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团结,努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两人均接受批评,并保证在今后加强团结,并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13.“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没有设置举报信箱,纪检监察信访渠道不够畅通”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6月8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已购买信访举报箱10个, 6月底前在局机关及9个二层单位设置举报信箱,畅通了信访渠道。
       (2)“对下属单位走访了解不到位,局下属单位人员普遍反映对纪检监察组人员不熟悉”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5月28日纪检监察组召集局机关及二层单位纪检干部开展1次警示教育会,6月份已到凯风军休所、漓江军休所、东江军休所、军休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开展督查检查各1次,并计划每半年走访1次局属二层单位。
       (3)“执行婚丧嫁娶报备制度不够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未进行相关报备”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执行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市退役军人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规定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事宜前应当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按程序报纪检监察组。
       14.“军供站在进行站内设施设备维修等开销时财务报账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军供站已补齐了财务报账手续,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凡涉及收入事项,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执行。
       军供站是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收入全部来自财政,在业务量增加、财政拨款减少的前提下,为保障军供业务的正常开展,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二是加强职工一岗多能学习,提高专业能力,避免人为原因导致的设备故障;三是调整预算结构,争取市财政拨款,确保军供任务正常开展。
       15.“慰问物品、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了《企业军转干部慰问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企业军转干部慰问品发放工作,加强慰问品物资使用及管理,保障企业军转干部慰问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定期检查物资去向。
        16.关于“慰问部队、组织无军籍职工体检财务报账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补齐了2019—2020年春节、“八一”慰问部队、组织无军籍职工体检等14笔支出的明细清单、签收单和银行流水发放清单。今后,慰问部队慰问品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投标采购,并严格遵守招标程序和规定,每个慰问品附上验收单、发放签字表、移交清单、统计清单,并及时到银行打印转账流水清单凭证。制定了新的账务管理规定,对后期各业务口的支出尽量保留详单明细。
       17.“单位会计内部监督虚化,局机关及二层单位财务记账凭证制单、审核均为同一人”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在6月组织进行了一次全覆盖财务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完善落实情况以及"三重一大"的议事议财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制度:一是确认并整理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会计凭证制单人和审核人,实现了制单人和审核人的岗位分离。二是已制定《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计管理办法》并实施,加强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会计管理。
       18.“部分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规范科目,在日后的财务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坚决落实专款专用。
       19.“个别下属单位留存或坐支历年结余的财政性资金”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督促个别单位按存量资金管理的要求和程序规范使用结余资金,该单位已按要求执行。
        20.“2019年参加市直机关工委运动会购服装及2020年春节慰问购蛋糕券等应由工会经费列支的费用由行政资金垫支”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于2021年9月从工会经费当中归还所有垫支的钱款至行政资金。
       (三)落实党建工作有关要求不严格,基层党建还存在短板等问题
       21.“对理论武装不够重视”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 “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制定当年的理论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共桂林市委宣传部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全市理论学习的通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
       (2)“近两年市委宣传部下达的21个学习专题有12个未落实”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排查了2019、2020两年未落实的12个学习专题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应学的内容,制定了学习计划,在2021年开展理论学习的过程中进行补学,今年年底前确保一项不漏;今后对于上级下文要求学习的内容作好登记,在制定的理论学习计划中体现,并及时开展学习,避免漏项。
       (3)“未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革命功臣优抚工作的通知》精神”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重新组织学习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革命功臣优抚工作的通知》,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关心关爱各项优抚政策中,把革命功臣优先纳入短期疗养等优待范围。
       2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6月,局党组成员对所联系的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了1次检查,每个党组织均能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组织生活提质行动”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下一步,局党组将每年年底对联系的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确保“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年4次”的前提下,突出会议质量。
       23.“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部分单位组织生活会规定动作未落实”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少数党支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上部分党员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的情况,局机关党委要求这些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章》、《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并在2020年的组织生活会当中完成所有规定动作。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过程中,局机关党委对2019年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全程督导,这些单位均能完成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等规定动作。
       (2)“个别单位所辖党支部未及时进行换届选举”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按照规定,该单位应在2020年组织换届,但因为2020年年初即突然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因疫情影响,不便于组织人员集中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该单位已于今年年初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7月底前按照规定步骤完成了各党支部支委换届选举工作。
        24.“机关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9年在开展机关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未经过党组会研究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今后开展机关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严格落实规定步骤,严格按照制定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的落实情况。将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制度,在下届机关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
       (2)“2020年9月个别离退休党支部增选委员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能力。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熟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内容,做到按章办事,对于行动不便、长期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等不计入到会人数。二是针对离退休人员大部分年龄偏大、身体偏弱、居住较远,不适合集中开展活动的情况,下一步将多进行走访,在外地的人员多电话沟通,积极与离退休人员谈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5.“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今后将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 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发生。
       26.“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19、2020年党费上缴数额有出入”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向机关工委提交了问题整改的请示及情况说明,具体为:一是退回返还的党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通过党费专户向机关工委退还了多返还的党费。二是请机关工委通过账户退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多交的党费部分,此项工作机关工委已于11月落实。三是机关党委对建立账户以来的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建账管理。
       (2)“局机关及二层单位27名党员未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9年单位新成立,27名党员的人事、组织关系还未转到局里,当时在原单位交纳了党费,今后机关党办将对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等工作加强管理,及时接收党员,督促其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单独设立党费账户”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该单位正在按照程序设立党费账户,预计11月底设立完毕。
       27.“开展党内推优评选活动不严肃”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在今后开展推优、评优等工作及时上报局党组研究。2021年在上报局系统“两优一先”评选对象过程中,先后召开了机关党委会和局党组会进行研究,并及时向局系统做了通报。
       2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执行“凡提必查”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提高人事工作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及政治认识,对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加强政治把关。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水平,规范选拔任用过程,坚决执行“凡提四必”要求。
       (2)“执行全程纪实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全程纪实制度,对2019年3月以来提拔、晋升的科级干部,制作干部全程纪实表,形成一人一档,今后提拔晋升的干部及时落实全程纪实制度。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不规范”这一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的学习,并在2021年6月开展的职级晋升工作中落实了干部考察材料体现了“凡提四必”内容、双签字材料要有政治表现内容的要求。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持续落实政治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双签字”。
       29.“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准确”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进一步提高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准确度,对个别同志的档案存疑材料进行专项审核认定,确保其档案当中各项资料的内容一致。
       (2)“档案整理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1年上半年,局办公室开展了一次档案规范整理专项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规范整理档案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不够规范,未建立干部人事档案花名册、查借阅登记表、接收材料登记表等日常管理使用表册”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1年上半年,局办公室进一步规范了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花名册、查借阅登记表、接收材料登记表等日常管理使用表册。
       30.“对出国(境)证件和因公出境工作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在全局系统内开展了出国境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出国境证件移交、保管、使用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出国境证件。三是进一步深度排查局系统内目前仍未上交证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情况,目前仍持有证件的在职在编人员于5月30日前已将证件上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3-5625282;邮政信箱: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214机关党办;电子邮件:glstyjrswjdb@guilin.gov.cn。


中共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 11 月 27 日 

象山区:“抓”字点睛 巡察工作开新局
五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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