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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丨“走读式”谈话成办案突破口

作者:龚志会
来源: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摘要:我2016年从公安系统调入桂林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工作,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带下,很快成长为纪检监察室办案主力。回首这些年办理的案件,看似不起眼的“走读式”谈话实际上却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2016年从公安系统调入桂林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工作,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带下,很快成长为纪检监察室办案主力。回首这些年办理的案件,看似不起眼的“走读式”谈话实际上却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7年之前,纪委办案还没有接触过“走读式”谈话这个概念,案件的谈话场所不固定,时间也无限制。2017年开始提出开展“走读式”谈话,在实践探索中,还没有规范审批程序和制作安全预案,未明确规定使用范围,我和同事们只是在立案后对对象使用,在初核时谈话与询问证人时可以不使用,使用过程中也是简单地把谈话程序走完,等对象出了办案场所就不再管了。现在回想起来,办案人员对谈话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认识严重不足。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走读式”谈话适用对象和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要求在初核过程中的核实性谈话环节,以及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的谈话讯问询问环节,必须采用“走读式”谈话,做到“一人一审批,一人一档案”。

  起初,我仍然对“走读式”谈话存在偏见,直到2019年,我在办理某城区法院一名法官违纪违法案件时,通过“走读式”谈话突破案件查办“瓶颈”,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

  当时,为了获取更多线索,我和办案的同事在谈话室对对象进行“轮番轰炸”。可是,无论我们怎么给他做思想工作,与他谈政策、讲出路,还是摆事实、讲证据,他始终“守口如瓶”。几轮下来,我们都成了泄气的皮球。

  “在谈话室这个严肃场所给对象进行思想解压效果不佳,我们可以尝试在接送途中这一较为轻松的环境对其展开心理疏导,拉近距离,打开心结。”一位同事在我们研究案情时指出,这让大家又燃起了新的希望。

  于是,我和同事在接送对象途中有的放矢,找对象关心的话题“拉家常”,很快对象就打开了“话匣子”,接着“趁热打铁”,把政策融入聊天内容,让对象放松了抵触情绪。不久后,对象在谈话中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真的没有想到,我们利用‘走读式’谈话在接送对象这个时间间隙开展思想工作,快速实现案件突破!”回想起这段经历,我会常常对其他同事说。

  经过多次实践,我对开展“走读式”谈话更加重视,也养成了每次谈话前都认真了解谈话对象任职经历、家庭状况、性格特点、身体状况等情况的习惯,注重用心诠释纪法中的温情,推动“走读式”谈话“走心式”开展。

  同时,我将安全办案贯穿“走读式”谈话全过程,对对象每个细节都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严密的安全预案,确保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处置。

  2020年,我在查阅某局财务科副科长李某相关材料时,发现李某两年前有哮喘就诊记录。在制定安全预案时,就将此情况进行重点标记。谈话当天,我主动将相关情况告知值班医生,在医生评估后,才开始进行谈话。谈话中,李某突然呼吸急促,剧烈咳嗽并伴随胸闷、气短,脸色紫绀……我立即联系医生到现场进行急救,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情况。

  “多亏了你事前准备充分,突发情况处置及时恰当,才未发生安全事故!”事后,案管室负责同志对我说。这名对象也感受到我和同事们的关心,非常感动,很快交代了问题。

  截至目前,我认真落实“走读式”谈话要求,开展谈话200余人次,顺利办结案件50余件。

  回顾这些年,我看到了“走读式”谈话的变化,这虽然只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一个侧面,但是“走读式”谈话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逐步完善,已成为案件办理的重要安全保障和实现案件突破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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