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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重心前移“治未病” 拧紧廉政“安全阀”

作者:付饶
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关口前移、纪挺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监督预防“治未病”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营造浓厚的廉政勤政氛围。

  今年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关口前移、纪挺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监督预防“治未病”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营造浓厚的廉政勤政氛围。

  该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制定《桂林市公安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了十九项党委的具体责任,并分解到各部门,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开展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

  强化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治未病”。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充分运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以案示警、以案肃纪。今年以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8次,受教育4000余人次,同时选取市局3起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撰写剖析材料,在市局党委会及各级公安队伍教育学习会上组织民警学习讨论,并选取两起自办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局公安干警观看,真正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以案为鉴,筛选11起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全局,转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典型案例通报4期,真正做到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公安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警示震慑,有力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强化日常防范和监督检查“治未病”。抓早抓小,抓在经常、管在平常。加强日常监督,把关注重点从案件线索转向苗头性问题,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切实做到有“病”治“病”“排毒”,无“病”防“病”“健身”。工作中紧盯关键岗位、紧盯关键少数,排查风险点23个,确定高廉政风险岗位12个,制定防范措施12条,发送节日廉政提醒4次,节前廉洁、安全专项检查7次,切实做到未病先防、初病防变,愈后防复。认真组织开展廉政党课及谈话活动,该纪检监察组组长为驻在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4次,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1次,中层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5次,公安干警谈话200余次,做到了廉政勤政谈心谈话全覆盖。

  强化公安干警队伍建设监督“治未病”。该纪检监察组依托驻在单位公安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和异常数据分析研判系统,建立民警廉政、安全、腐蚀风险清单化预警防控机制,摸排廉政风险管控公安干警2000余人、安全风险管控公安干警102人,分级分类做好风险防控。对风险管控公安干警,及时收集信息开展分析研判;对重点岗位人员,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关注思想动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提醒。

  强化廉洁文化和家风建设“治未病”。推动驻在单位以廉洁文化电子宣传栏、廉洁纪律提醒等形式打造“廉洁园地”,不断提高廉洁文化感召力。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将廉洁文化教育列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扩大廉洁文化教育覆盖面。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领中层领导干部到广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桂林)接受警示教育,带头开展“立家规家训”、公开“晒家规”、“讲家规”和廉洁家访活动,及时掌握公安民警家庭生活情况,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洁家访12次,签订“廉洁家庭”助廉承诺书12229余份,引导全体公安民警辅警及其家属共同筑牢廉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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