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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三举措 做好对驻在单位日常监督工作

来源: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一以贯之强化政治监督、履行监督首责,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一以贯之强化政治监督、履行监督首责,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不能腐和不想腐。推动局党组制定并落实“四项制度”,即:签字背书制度,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约谈提醒制度,局党组成员定期约谈分管科室、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报告制度,直属单位党组织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向局党组、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局党组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各单位各科室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内容,以问责倒逼履责、以考责推动尽责。督促局党组将廉政教育向基层延伸。落实廉政党课下基层,局党组成员每年到联系单位党支部上廉政党课1次以上;将典型案例通报到党支部、将警示教育开展到党支部;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推行“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剖析、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筑牢思想防线。落实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纪检监察组与局党组定期沟通工作、重要情况通报等协调机制,落实与局机关有关科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运用好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手段,推进不敢腐。保持高度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狠刹驻在单位匿名恶意举报、公职人员及亲属违规经商、生态环境执法宽松软等典型问题,依托“室组地”模式,严肃查处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案件。配合市纪委开展好环境保护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有案必查,失责必究,正风肃纪,保持一定的立案数。定期进行问题线索的梳理和排查,综合运用专业审计、政治巡察、专项检查、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发现问题,主动查办。推行“四色"监督办法,设置蓝色《工作告知单》、黄色《预警提醒单》、橙色《限期整改单》、红色《追责问责单》作用,采取党组会上通报、联席会议督促、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实行一事一单一落实,综合提升监督实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存在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能够认识到错误,态度诚恳,并主动、及时向组织说清楚的同志,按不同情形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给真诚悔过的党员干部提供改过的机会,达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目的。

  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执法、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环评审批、生态环境监测、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监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的监督。尽可能多地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廉政档案管理,对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及时梳理和更新;摸清监督底数,对监察对象进行再甄别,建立廉政档案活页册;通过与监督对象面对面、一对一谈话,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谈话,与干部群众谈话,做到对监督对象立体、动态了解,精准“画像”。建立网格化监督模式。通过特邀监察员实现对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有人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支部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联络沟通和见面谈话,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协助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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