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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丨耍小聪明真能“占便宜”

作者:李典桦
来源: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摘要:“我罔顾党纪条规,打着工作旗号,肆意公款吃喝,而且自作聪明、耍花样,通过拆分结算费用,用来掩人耳目,自以为是,以为能瞒天过海,一开始以为占到了‘便宜’,其实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刘某某在忏悔材料中表示。

  “平时大家都忙着征地,很少聚聚,该组个饭局犒劳大家,加深下感情。”一日下午,身为某县重大项目征地工作组长的刘某某致电副组长王某某,和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刘某某吩咐王某某具体的用餐事宜与项目征地工作组财务人员张某某对接。

  当晚,恭王食府888包厢,21人围桌而坐。还未开席,在场的一名征地工作人员提醒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得这么严,在这个时候组织聚会合适不?”

  刘某某不以为然地说:“大家做征地工作都是为了县里的经济发展,偶尔犒劳下也是应该的。只要不装进自己口袋,吃点喝点,没事。”张某某接着话:“请你们放心,账我会做清楚。”

  大家饭饱酒酣后,张某某在酒店用餐单上签了“与征迁户商讨征迁事宜用餐”,消费金额8166元,其中烟、酒近6800元。

  一个月后,恭王食府送来一张发票8166元的发票到县征收办。“这张发票数额太大,容易被发现。”于是,张某某让恭王食府财务人员把发票拿回去,重新开数张小额发票过来。次日,恭王食府把5张金额为1500元和1张666元的发票送来过来后,这6张经王某某签证明,张某某签经办、刘某某签字同意报销,并入了单位的账。

  没过多久,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税务部门、查阅发票时,发现该县征收办有一张标注“无效”的用餐发票引起办案人员的注意,已经开好的发票为何要作废?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

  很快,纪检监察部门在核实掌握了事实证据后,找到刘某某、王某某、张某某等人谈话。刚开始,刘某某等三人还存有侥幸心理,不承认违纪问题,当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摆出证据后,他们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最后,刘某某等三人均受到纪律处分。

  “我罔顾党纪条规,打着工作旗号,肆意公款吃喝,而且自作聪明、耍花样,通过拆分结算费用,用来掩人耳目,自以为是,以为能瞒天过海,一开始以为占到了‘便宜’,其实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刘某某在忏悔材料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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