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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运用“抓系统、系统抓” 保障土地利用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来源: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运用“抓系统、系统抓”办法,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运用“抓系统、系统抓”办法,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反馈问题整改,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从政治上看,全方位压实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分管同志深入一线抓落实,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按职监管。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制定印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土地利用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城区分局,局属二层单位以及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在内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及情况报送工作,确保全市系统上下一盘棋推进。三是做实政治监督。结合桂林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以及各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全市12个县级自然资源局党组,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上下联动,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指导会8场次,组织完善整改措施15条,结合巡察和巡察整改下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检查指导3次,一体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一是起底问题线索。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收到的涉及土地利用业务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截止4月底,共核查涉及土地利用信访件53件,未发现处置失当问题。二是推进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针对自治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研指出市自然资源局存在“自查自纠问题不到位、与驻局纪检组主动联系沟通不够、对整治重点排查不细致”等问题,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市局本级和各县(市、区)局的检查指导,召开土地利用专项整治推进会暨集体约谈会,约谈相关科室和局二层单位以及三个“问题零报告”县局,对自查自纠问题发现问题比较少和“问题零报告”的重点县(市、区)局实地督查,切实把自治区督导调研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3年4月底,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共召开集体约谈会1次、专题研究会议28次、推进会26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13个,印发各级专项整治方案13份。

  坚持边查边治,不断巩固治理效能。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各级纪检机关查处的土地利用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梳理编纂全市系统近年发生的土地利用领域问题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件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吸取的教训,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截至目前,开展警示教育21场次、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培训32场次1699人次,提醒谈话67人次;二是强化长效治理。对监督检查各单位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反馈各单位核实问题39个,切实查清问题的根源,做到问题不清不放过。从根本上找准症结,找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部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督促市自然资源局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三是强化协作联动。加强与驻在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听取驻在单位反馈的有关情况,仔细分析研判出具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实现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截至目前,已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两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17个县(市、区)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整治工作开展。

  通过“抓系统、系统抓”,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强化对耕地“非农化”问题的治理,促进“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格落实,推动市自然资源系统土地利用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有力保障土地利用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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