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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丨一次难忘的警示教育

作者:唐媛
来源:桂林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摘要:前几日,我接到通知去集中观看何某职务违法案件的庭审录像。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庭审过程,内心充满了期待。

  “走到今天,我是罪有应得。”2022年11月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某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何某在接受庭审时声泪俱下、后悔不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前几日,我接到通知去集中观看何某职务违法案件的庭审录像。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庭审过程,内心充满了期待。

  法庭上,国徽高悬,气氛庄严肃穆。“开庭,带被告人。”审判长话音刚落,伴随手铐的哐啷声,两鬓苍白、面容憔悴的何某被身着制服的法警押送上被告席。

  “审判长、审判员,第三部分证据出示完毕。”

  “被告人何某,你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没有异议。”

  法官、检察官、被告人你来我往,句句叩问初心。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每一个环节都让我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近2小时的庭审,清晰再现了何某在金钱面前欲壑难填,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堕入违法犯罪深渊的过程。

  何某“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在工程项目承揽、公司入股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达3039万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7.22亿元。作为“一把手”,何某理应带头遵纪守法,却以身试纪试法,把手中的公权力当成“摇钱树”,最终走到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党组织对我精心的培养和教育,恩重如山,情深似海,我却一再辜负。”最后陈述阶段,何某回顾自己走过的弯路,涕泪交零,“我很后悔,我是国有企业中的一个反面教材……”一声声哽咽如同一记记警钟,在我的耳边不绝回响。

  2022年12月30日,法槌落下。审判长宣判:“被告人何某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看完庭审录像,我深感震撼,深受教育。何某案让我真切感受到职务犯罪带来的社会之毒、家庭之害和个人之痛!打铁,既要有硬的作风,也要有硬的本领。今后我一定扣好“第一粒扣子”,时刻警醒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我还要修炼好法律内功,强化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练就出敢啃硬骨头的真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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