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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洁执法 用心服务群众——记桂林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李鹏波

来源: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李鹏波,男,1989年11出生,法学学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三级法官。

  李鹏波,男,1989年11出生,法学学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三级法官。因执行工作亮点突出,实际执行到位率、案件和解率排名靠前,2019年荣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2020年荣获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个人三等功,2021年获得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2月获得全区法院服务国资国企工作先进个人。

  政治思想过硬 清正廉洁

  李鹏波政治坚定,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保持廉洁公正,作为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执行标的额通常很大,一些执行申请人为了尽快得到执行款,企图拉笼腐蚀李鹏波,私下请他吃饭,想送好处费给他。李鹏波断然拒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他能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尽职尽责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立足社区 服务群众

  2018年到2020年,李鹏波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至七星区穿山东社区担任第一书记,他将社区工作与基层法治工作相结合。任职期间成立“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组织培训社区干部有关法律法规、新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学习,化解社区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等。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近3000余份;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桂林中院党员志愿者与穿山东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对沿街商铺实行拉网式排查,协助七星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有关部门发放《桂林市七星区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

  同时,李鹏波还将社区工作与桂林中院党员志愿者职能职责结合,主动发挥专业优势,一并向有关商铺发放《依法防控疫情--公民应知有关法律规定》,同时主动留下干警办公电话,创城期间,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在社区开例会时,对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禁令及时宣传解读,尤其是针对涉及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有关相邻权、噪音污染、违规搭建等法律法规进行大量宣传、讲解,让每一个社区工作人员都懂法律,善用法。

  合理执行 盘活资源

李鹏波(右二)执行工作到位,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申请人赠送锦旗

  李鹏波在执行厦门某银行与桂林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中,涉案质押股权(桂林某银行的股权)价值极大,如采取司法拍卖很可能没有买家能一次性竞拍全部股权,若一次性上拍如此多的股权,或者频繁出现股权拍卖,会对桂林某银行产生声誉风险,影响银行业务开展,造成股价波动。

  作为主办人,李鹏波多次组织协调,对涉案股权采取“可售性冻结”,主动与桂林某银行沟通,以“精准获客”的方式,向有意向购买股权的客户出售质押股权。一年之内执行到位近1.2亿元。此案在依法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轻对被执行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优化财产处置方案,质押股权变为“真金白银”,实现了“多赢”,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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