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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桂林市检察院凝心聚力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三个强化”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走实,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清廉机关。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三个强化”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走实,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清廉机关。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系统共有32个单位(集体)、22名个人获自治区以上表彰,17件案件获评全区“典型案例”或“精品”“优秀”案件,7项经验做法在自治区会上发言,在“2023年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平安党建品牌”评定中全市检察机关有5个党建品牌获得表彰。

  强化政治引领,争做“两个维护”模范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当新时代检察实干家。”2023年6月30日,在“七一”建党节到来之际,市检察院举行第二季度党员“强党性·当先锋”大讲堂系列庆祝活动,通过开展集体重温入党誓词、专题党课、大讲堂宣讲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筑牢对党忠诚思想根基。

  市检察院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2023年以来,主动向党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5次;持续推进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亮品牌”和“强党性·当先锋”大讲堂活动,开展相关活动7期。

  与此同时,抓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常态化学习,采取“党组领学、机关党委跟学、各支部结合实际学、党员自学”四学联动的学习模式,定期对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和政治生活进行巡学巡查,为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

  强化纪律引领,争做“清正廉洁”模范

  模范机关,清廉为本。

  市检察院坚持以常态化开展“党建+清廉机关”建设,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干警工作中的“必修课”,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专题会商,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督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组织中层干警观摩庭审、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等活动,用《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范干警行为。同时,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发放清廉家书、廉政联系卡发放至每位干警家属,倡导家属常吹“廉洁风”,严防“八小时外”廉政风险。

  在落实“清廉”相关规章制度外,该院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以“一室”“一廊”“一屏”“一梯”“一微”为载体,播放廉政宣传片,将廉洁寄语、廉政语录嵌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清廉机关专栏进行专题推送。同时,先后组织检察人员3期163人次赴贵州长征干部学院,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打卡红色教育基地实践活动,构建“知廉、崇廉、尚廉、守廉”的廉政文化体系。

  强化业务引领,争做“服务大局”模范

  党的建设是“根”,履职工作是“叶”,根深方能叶茂,本固才会枝荣。

  2023年以来,市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3630件4761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枪爆刀、食药环等犯罪1892件2625人,持续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起公诉828件966人。制定《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开展“典亮企业·检护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送法进企业21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等工作中,该院结合基层党建工作,以主题党日等形式,推进社区“双报到”,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校、社区、联系村,举行共建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开展法治巡讲22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8万余人。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市人民检察院获评“桂林五一劳动奖状”;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学习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永福县人民检察院赖家明入选“中国网事·感动2023”三季度网络感动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视频《最大的道理》宣传赖家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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