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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桂林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地抓好队伍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定期督促检查,规范权力运行,杜绝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1月31日,桂林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全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把正风肃纪反腐结合起来一起抓,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廖海明做了讲话,指出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对2024年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建议: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地抓好队伍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定期督促检查,规范权力运行,杜绝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要狠抓纪律作风,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杜绝制度执行中的“打折扣”“搞变通”。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做实预防教育。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查廉政风险,做实警示教育和预防。要强化行业特点,开展专项督查。持续深入推进桂林检察机关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要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新形象工程,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贻勇同志在会上强调: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桂林检察铁军。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和院领导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贯通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落实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责任,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律责任。检务督察工作要紧盯每一项责任落实,要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各类督察工作,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开展重点问题专项督察,推动解决检察监督质效不高背后存在的纪律作风等问题。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推动“有问必录”成为规矩,坚决刹住干预司法、说情打招呼的歪风邪气。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四风”及其新形式新表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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