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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敢于担当作为 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作者:王凌
来源: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定位,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坚持“两个责任”共研究同部署。

  “你们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这是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深入思安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现场的一幕。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定位,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坚持“两个责任”共研究同部署,印发《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推动驻在部门出台《桂林市水利系统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期碰头研究专项监督具体措施,及时会商研判解决专项监督中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查自纠问题少、移送问题线索少等问题。与驻在单位召开碰头会6次,专项推进会4次,深入8县(市)整治现场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6条,约谈责任领导8人,切实推动6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问题整改完成验收销号、106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漓江干流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目前,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单位和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可在约谈驻在单位相关负责人时说道。

  下一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把开展好“两个保护”专项监督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切实整治问题,不断厚植生态优势,夯实“绿色家底”,擦亮桂林山水“金字招牌”,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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