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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聚焦“关键少数”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能定位,围绕监督工作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能定位,围绕监督工作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纳入每季度《政治监督重点清单》,围绕单位“一把手”是否亲自筹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是否重点抓、抓重点,职能科室是否认真履职、严格落实,持续跟进监督,推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定期开展信访举报、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通报,督促及时查找原因,按要求整改。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对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和巡察反馈“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关键少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推动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照《桂林市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直单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风险点”,强化精准监督,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本地区本系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持续推动系统政治生态向好向上发展。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作用,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发力,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注重统筹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规范权力运行。要求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通过列席参加党组会、班子会等,对“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会议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要求,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注重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建立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的常态化制度机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做到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依靠制度、规矩等“硬约束”规范制约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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