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针对该问题,现提出如下整改建议,通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近期,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民政局某二层单位下发问题整改函,督促问题整改,压实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该单位在收到问题整改函后,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对全单位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落实问题整改。同时,通过加强学习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深化作风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
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件审查调查等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各单位下发问题整改函,明确相关工作内容、要求、时限等,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补齐制度短板。今年以来,该组共制发问题整改函8份,提出建议18条。
下发整改函只是开始,推动问题解决才是关键。纪检监察组对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通过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情况。收到责任单位提交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后,通过跟踪督促、评估问效和抽查回访等方式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着力形成发函、整改、检查、反馈的全流程监督闭环。
下一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用好整改函这一监督抓手,坚持从严从实、抓早抓小,扎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