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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 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

作者:蒋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兴安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湘漓镇监察办公室挂牌成立,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其他9个乡镇监察办公室也同步挂牌成立,这标志着该县监察“最后一公里”全面打通,监察监督实现“全覆盖”。
兴安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湘漓镇监察办公室揭牌兴安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兴安镇监察办公室揭牌兴安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漠川乡监察办公室揭牌

  “挂牌即开工,对于我来说,既是考验,更是重托,以后工作中我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发挥好监督‘前哨’作用。”这是兴安县湘漓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刘晓丽在派出湘漓镇监察办公室揭牌仪式上的表态发言。

  近日,兴安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湘漓镇监察办公室挂牌成立,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其他9个乡镇监察办公室也同步挂牌成立,这标志着该县监察“最后一公里”全面打通,监察监督实现“全覆盖”。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波在揭牌仪式上强调,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要把准监察职能定位,着力对乡镇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对涉嫌职务违法人员进行调查,真正让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规范监察权限程序,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理顺各项工作关系,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严格落实“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县纪委监委报告;要锤炼纪检监察铁军,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真正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据悉,新成立的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履行纪律检查职责,又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乡镇监察办公室对乡镇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辖区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经县监委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同时,对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县监察委员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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