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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好干部】张举武:铁血丹心铸法魂

作者:叶鎏华 莫田华
来源:荔浦市纪委监委
摘要:张举武敬业奉献、担当有为,用满腔热情践行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热爱、对司法事业的不懈追求。
荔浦市人民法院领导到医院看望慰问张举武同志病倒前的张举武在开庭现场 

  微笑,热泪盈眶,一脸坚定。

  2020年12月23日,当看到一张张熟悉的脸庞出现在面前时,躺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床上的张举武虽然无法用言语表达,但还是向大家展示了欣喜之情。

  几个月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会上,荔浦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张举武,因突发急性脑梗阻,被送至桂林解放军924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后,他被转至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张举武敬业奉献、担当有为,用满腔热情践行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热爱、对司法事业的不懈追求。一路走来,他获荣誉无数:办理的案件先后获评第二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全区法院“百个优秀庭审”;个人先后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自治区“反假币先进个人”,桂林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极致用心护正义

  耐心、细心、热心、诚心,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竭力维护司法公正。这是张举武同事对其一致评价。

  “他经常把自己‘锁’在办公室,一通宵一通宵地熬着。办案中的微小细节他可以跟合议庭成员争论数个小时,对方是前辈也好、是院领导也罢,不探个究竟决不罢休,固执得像一头倔牛。”谈及张举武参与办理的陈某茂等人故意杀人罪一案时,法官助理莫智敏记忆犹新。

  2017年9月20日19时许,吸毒人员陈某福回到家中向父母索要钱财不成即谩骂并用板凳、鞋子等殴打其父亲陈某茂、其母亲刘某菊,其兄陈某强劝阻无效后遭到陈某福打骂。在四人拉扯过程中,陈某福受伤倒地,不治身亡。

  案发后,事发地村民自愿联名请愿,认为被告人为人忠厚老实,杀死吸毒亲属陈某福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民除害。请求法院对三人从轻处罚。

  该案是由吸毒引起的家庭悲剧,在当地社会影响很大。

  为了办好该案件,作为合议庭成员的张举武,建议采用“3+4”(即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七人制合议庭模式审理此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张举武曾说:“压力最大的时候,每天做梦都是办案内容,在梦里一遍一遍过滤案件的审理细节,生怕出什么纰漏。”

  “公开宣判前一天本没有打算熬通宵,结果一投入进去又忘记了时间,等回过神来已经是第二天的6点多钟了,我们就干脆不休息,再把案子细节过几遍。”合议庭成员刘明香介绍,为了办好该案,张举武带领大家已经熬了10多个工作日。

  6月20日,荔浦市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菊、陈某茂、陈某强有期徒刑3年至4年不等,并对部分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此案落下帷幕。

  像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自2012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张举武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无一超审限、审限内结案率100%。

  甘露时雨,不私一物。在张举武所办的案件中,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当而产生不良后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殚精竭虑办难案

  张举武有一个外号——“拼命三郎”,那是同事们给他起的。

  文岗等20余人涉黑案系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桂林市重大涉黑案件之“2号案”,被告人涉及11项罪名、22起犯罪事实、5起违法事实,案卷材料达70余卷。

  案情之复杂,证据之繁杂,为张举武近年办案之最。

  如何严格依法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做到稳、准、狠,将案件办成铁案,哪怕对一个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来说,也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

  为审理好该案,张举武的办公室经常到了深夜还灯火通明,他还多次亲赴全州等地核实案件情况。

  在四个多月的时间里,张举武“啃”下了全案的卷宗。他在阅卷的过程中,心思缜密,反复梳理核对证据,形成了219页、12万余字的审理报告。

  最终,在经过4天庭前会议及3天庭审后,该案顺利判决,决书长达171页,近10万字。每一页、每一个字都凝聚了张举武的汗水及辛勤付出。

  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今,张举武共审结214件刑事案件,其中涉黑恶案5件、邪教类案件4件,职务犯罪案件9件。

  清正廉洁铸法魂

  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法律,公正无私,清廉为民,是一名人民法官的内在品质和基本要求。这样的品质和要求在张举武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时刻坚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最高法“五个严禁”规定,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清廉风采。

  他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从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也从未收到过任何当事人有关廉政方面的设诉。他“难以接近”的口碑在当事人中竞相流传,“请不动”成了律师对他的一致评价。

  “请我吃饭?都有谁啊?先说好,我们AA制,不然我就不去。”5月的一天,张举武接到了一同学的电话,想一起叙叙旧。

  同学说,我们都知道张举武的“怪”脾气,想请他吃饭不仅要提前预约,还得如实说明都有谁在场。

  因为他深知清正廉洁对于一名法官的重要性。从事法律工作的第一天起,他就给自己定了“四个不能”“三大原则”:身不能懒、手不能长、嘴不能馋、心不能偏;一不为权势所压,二不为私情所扰,三不为金钱所动。

  多年来,有人托关系送钱送物,也有人绕着圈子想认识他,但最后都被他挡了回去。

  “张举武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不贪图名利地位,不做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是一名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的好同志。”谈起张举武,荔浦市人民法院院长粟开俭满是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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