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荔浦市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杜莫镇寨村小学存在地坪建设项目验收程序不符规定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荔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问题背后存在着监管责任的缺失,一个案子中,屡次出现验收人未尽到审核把关的责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的情况。
按规定,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的发放应先通过项目验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给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教育局盖章确认,最后才到教育局财务室进行报账。在本案中,施工老板报给教育局的学校地坪硬化面积是1540㎡,而非教育局基建股复核的1400.56㎡,按80元/㎡计算,教育局多拨付给施工方11155元。
那为什么能通过审批?究竟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经调查人员询问,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的另外两位学校老师说,当时校长要找两个老师签字,“校长叫我签字,我看见她签了,我也就跟着签了。”
“为什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校长是具体经办人,我本人不懂业务,也没想太多,我看到有她签字,也就签字了。”一位老师说,另一位老师也是如此想法。然而实际上,校长签的验收单是一张未填有内容的空表,校长当时也没多想就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了字。
在之后的调查中,由于该校长发现教育局基建股工作人员的复核测量结果存在计算错误,对学校地坪建设的硬化面积存在异议,又由教育局基建股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二次复核,面积为1417.56㎡,与前次复核误差17㎡。在校长的强烈要求下,最终又找来第三方专业测绘公司来进行重新测量,测量面积为1488.99㎡,各方都表示认同。
工程验收与两次复核的背后,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她叫我签,我就签了”“我看他签了,我就也签了” 体现了工作人员纪法意识的淡漠。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切莫做“甩手掌柜”。在审核把关的过程中,一旦变成了简简单单走程序、认认真真做样子,那么把关便会沦为一句空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党员干部应谨慎行使好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切实履行好肩上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