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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做好“四访” 夯实基层信访工作

作者:沈欣
来源:雁山区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雁山区纪委监委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的一项重点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纪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以来,雁山区纪委监委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的一项重点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纪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常态接访。在区、乡镇(街道)设信访接待室和投诉举报箱,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每周安排委领导轮流到信访室接待基层群众来访。及时收集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建立信访信息台账,做好核查处理、回复答复工作,并对办理全过程进行录入、整理,保证接访质效。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34批51人次,收到信访举报31件,核查处理26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二是定期下访。委领导每月到联系乡镇(街道)接待来访群众,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化解基层矛盾。同时,依托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员访民情解民忧”活动,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走访调研,针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分类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共开展下访20余次,收集群众意见500余条,解决问题60余个,有效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是重点化访。梳理掌握辖区内可能进京赴省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深入剖析未能息访原因,督促联系其所在乡镇制定化解方案,切实提高信访积案化解率。针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约访反映人,听取反映人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症结,推动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到位。目前,成功化解积案1件,实现了“零上访”,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是督促办访。运用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发函提醒督办、书面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信访件督办,促使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并要求办结的信访材料都应有负责人签字背书,压紧压实信访件首办责任。对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在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及时发出提醒督办函,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纳入绩效考核,以此推动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共电话督办8次,进行信访件办理督促检查1次,书面通报1次,督办信访件办结率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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