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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五紧”压实主体责任 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作者:韦优愿
来源:临桂区纪委监委
摘要:临桂区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整改工作落脚点,以“五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在真改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临桂区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整改工作落脚点,以“五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在真改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拧紧责任“发条”,逐级传导责任压力。紧紧咬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区委书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办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2020年10月30日,区委书记组织第九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集体约谈会,压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两个责任”。区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掌握了解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情况,督促相关单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在第九轮、第十轮的书记专题会上,要求有关被巡察单位分管区领导列席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和区委书记专题会领导点评、建议,督促其抓好分管部门的巡察整改,系统抓、抓系统。要求各被巡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担当作为,结合主责主业,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实绩实效。每年在区委召开基层党(工)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大会上均要求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就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述职汇报。

  握紧联动“旗帜”,强化部门协作贯通。临桂区制定了区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组织部协作配合的意见等4项制度不断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做到系统集成、协调高效。2021年临桂区积极构建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三方联动协作、合力监督工作格局,共抓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今年10月,区纪委书记与7名乡镇党委“一把手”开展谈话,对抓好巡察整改提要求、明责任、施压力、促整改。区委组织部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区委巡察机构于今年6-9月开展二届区委第二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8个区直单位、7个乡镇的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140个,线索4条,对于没有整改到位或者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回炉”“返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提升整改成效。

  拉紧纪律“红线”,严防整改跑偏跑虚。针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视不够,行动缓慢;推进整改落实前热后冷、前紧后松、韧劲不足;整改措施宽松软,不敢动真碰硬;个别问题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等问题,通过日常监督等方式拉紧纪律“红线”,为党员干部亮规矩、明底线,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时”“度”“效”。如2019年-2020年期间,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人社局、招商局、工信局、区妇联等单位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整改不彻底,未完全清退违规违纪款问题,由区纪委监委发出监察建议书并跟进监督,督促对问题进行彻底再整改,违规退款从初次整改0.9万元上升到再次整改16.5万元,问责科级干部3人。

  盯紧考核“量杯”,督促整改落实落地。临桂区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明确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承担村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村级巡察整改情况作为乡(镇)年终绩效考评依据。在2020年度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中,共对21个落实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绩效扣分,以绩效考评倒逼主体责任落实。2017年以来,临桂区共开展了10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475个,完成整改5212个,整改完成率达95.1%。

  抓紧巡改“双轮”,发挥群众纽带功能。积极践行平台在一线搭建、问题在一线发现、整改在一线联动“一线巡察法”,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整改在一线落实,解决一批群众所需所急所盼的问题。如2021年上半年的巡察中,推动解决了宏谋大道路段路面坑洼下沉、寺山村残疾老人低保、航岭村集体经济审计、城联村孤寡老人通自来水等民生问题12件,挽回经济损失224.9万元,使巡察让群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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