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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培训”+“监督”+“考评”三力齐发 助推监督执纪高质量发展

作者:苏雯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恭城县纪委监委以培训为助力,创新学习方式,以“党旗领航·周五学习日”为载体,运用“集中学+实践学+微课堂+实地学”的“四学”模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这几次针对我们的培训课程,让我在工作中更加创新了工作方式方法,全力助推了监督执纪效率和质量双发展。”

  恭城县纪委监委以培训为助力,创新学习方式,以“党旗领航·周五学习日”为载体,运用“集中学+实践学+微课堂+实地学”的“四学”模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荐优秀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部门跟班锻炼或到参与重大专项工作等,以边做边学达到学思践悟;充分发挥“室组地”协作区作用,由各纪检监察室组织联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不定期开展“微课堂”,共同讨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融合探索;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太平·清风园”廉政文化示范点、县党群服务中心等教育点实地参观学习,以切身感受,增强忠诚干净理想信念。

  恭城县纪委监委机关以监督为推力,为提高审查调查队伍办案规范化和专业化,不断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走读式”谈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涉案款物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案管部门在问题线索管理上,采用“绿黄红三灯预警机制”管理,将上级交办、专项工作、长期未办结等问题线索作为督办的重点对象,并结合阶段性工作要求进行调整,做到常规与机动结合,督促承办部门加快对问题线索的处置进度。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按照“一人一档案”要求,在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对谈话对象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各阶段的评估结果调整谈话,杜绝安全风险隐患。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使用措施中要求承办部门执行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严格实施等“三严格”制度,并建立措施使用台账,案管部门每季度对台账进行检查,促使措施使用合理合规。督促承办部门严格执行涉案款物管理规定,做好涉案款物的暂扣、封存、移交、保管和处置工作,确保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恭城县纪委监委创新将“打造精品案件”纳入绩效考评中,持续对案件进行月度抽查和年终双考核。按“室组地”协作区,与联系纪检监察室协司同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对已办结的案件审(调)查卷开展自查自纠并推选出优秀案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成立精品案件集体评选评查小组,每年对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案件,逐一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评选出“精品案件”。把年终绩效考评作为案件质量关的具体实践,以案件质量考评倒逼案件质量水平,营造出比学赶超的高质量办案氛围。

  “通过‘培训’+‘监督’+‘考评’的模式,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担当、办案质量和水平明显有所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让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恭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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