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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善用纪检监察建议“两书” 开具治理“良方”

作者:谢新云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阳朔县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两书”,压实相关党委(党组)政治责任。

  “局党委要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案为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化业务培训。”近日,阳朔县纪委监委对查办的杨某某违规办案、压案不办等违纪案件,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向县公安局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该局党委切实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一纸“建议”书,做实监督“大文章”。2021年以来,阳朔县纪委监委对县城管局等10个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6份,提出建议25条,有效压实相关党委(党组)政治责任,针对案件深刻剖析原因,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一份建议书解决一类问题、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建议书的印发可以在线索初核阶段,也可以在案件了结之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用活“建议”书,突显强“预警”、防“未病”、治“根本”。日常监督中发现一个地区、一个领域、一个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运用建议书的形式,提醒相关单位通过提醒谈话、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加强防范。对案发单位,要求形成一整套以案促改材料,做实案件查办“整篇文章”。

  规范“建议”书,注重精、准、实。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利器”,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制发程序,由发现问题的纪检监察室或纪检监察组提出,分管副书记组织案管室、信访室、审理室等相关室,召开“建议”书修改完善协调会,定稿后向委机关主要负责人汇报并签发,有效保证建议书的严肃性、权威性。2021年以来,组织召开协调会议20余次,修改建议30余条。

  确保“建议”书落实到位,防范“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收建议书单位落实情况严格监督,组织专项监督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具体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强化跟踪问效,对“一收了之”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约谈提醒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提高建议书使用的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接受到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督促按照建议整改到位,防止责任走‘过场’,形成监督闭环。”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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