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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廉吏丨张建勋:取信于民 重教兴文

作者:陈麒琳
来源:临桂区纪委监委
摘要:张建勋,字季端,号愉谷,一号愉庐,广西临桂(今桂林)人。工诗文,尤善书。生于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卒于民国二年(1913)。清光绪十五年(1889)状元。

  张建勋,字季端,号愉谷,一号愉庐,广西临桂(今桂林)人。工诗文,尤善书。生于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卒于民国二年(1913)。清光绪十五年(1889)状元。

  心系百姓,以文明志。清光绪十五年,张建勋赴京殿试。在殿试上,张建勋写出了这篇名为《民以食为天》的《殿试策》,以此夺魁高中状元,这篇文章广泛吸纳了历代政治家及有识之士的观念及思想,高屋建瓴,从治国安邦的高度去谈吃饭问题,认为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

  《民以食为天》开宗明义:“臣闻食者,民之天也。而用以经之,武以卫之,蚕绩以辅之,凡以体之元光鸿化之。”对当时沉闷的政治空气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张建勋“民以食为天”的策论充满了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重农思想精华的重要内容。

  不畏险阻,重教兴民。中状元后,被委任为翰林院编修之职。光绪二十年春(公元1894年),张建勋被委任为云南省乡试主考官。在云南,针对各地教材良莠不齐的状况,他主持编校了一套较为系统、规范的教材。为了视学兴教,他走遍了云南,有一次,他巡视教学时,为潞江大水阻隔,河水奔腾,无舟可渡,而河的两岸壁立千仞,只有一条悬索横空,他不顾风险,在悬索上套一轱辘,横渡潞江,到达潞江安抚司衙门,安抚司和当地士绅学子,无不感动万分。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他去日本考察回国后,张建旭被委任为新设置的黑龙江省提学司提学史,并兼任民政史,还授他“临事措置,勿须上奏而行”的权力。但他始终心系办学,没有以权谋私,在完成筹措置省诸事之后,他便一边组织人员编写教材,一边建造学校,一边张贴招生榜文。在任期间,张建勋创建了一所初等幼女小学堂,还创办起省中学堂,创办了黑龙江最早的民族师范学校——满蒙师范学堂。

  廉洁奉公,谢绝贿赂。在云南任职期间,人们给张建旭送礼请他吃饭,他均不收受。离开云南的时候,父老乡亲送给他一幅“大启滇文”的题榜,并将他送出昆明十几公里,沿途百姓知晓,都自发地站在路边相送,老百姓对清官的拥护和爱戴可见一斑。

  在黑龙江办学时,由于此前只有沙俄办的学校,且不招收中国学生,有的人担心新学校亦是如此,为了能给孩子上学,就送钱送物或宴请他,他全部谢绝了,而且要求部下不能以权谋私。军士、居民见状,纷纷送孩子上学。

  史料评张建勋为“草创学校,抚学生如子弟”。张建勋致力于边远之地的教育,一生廉洁奉公、重教安民、提倡文风,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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