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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凑够”的农产品检测费

作者:廖月钦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我们收到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分办的反映莲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某有关问题线索。收到问题线索后,我和同事把这件事放在首要位置上,我们认识到农产品检测费发放涉及人员复杂,隐蔽性强,要认真仔细做好线索的分析研判,于是立即开展调查。

  2023年2月16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

  近日,我们收到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分办的反映莲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某有关问题线索。收到问题线索后,我和同事把这件事放在首要位置上,我们认识到农产品检测费发放涉及人员复杂,隐蔽性强,要认真仔细做好线索的分析研判,于是立即开展调查。

  随后几天,我和同事一起查阅账目、下村走访了解情况。在与莲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某进行谈话时,我们查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谈话中,刘某还有所顾虑,在我们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解释下,他慢慢解开了心结。

  “详细说一下你是怎么报销农产品检测费的?”

  据刘某陈述,2014年至2020年,他负责莲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每年他都按照县农业局规定的样品数量和报账费用标准确定的总金额来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报账时将总金额拆分为检测样品费、下乡采样补贴或者向导费。

  “我在报账时,通过虚增采购样品的重量、虚构报销向导人员名单及相关费用、多报下乡燃油费等方式‘凑够’县里报销检测经费的总金额。”刘某低着头小声说道。

  “为什么要‘凑够’报销的总金额,而不是按实际情况报销呢?”

  “都怪自己一时贪心,没有考虑太多,为了点‘辛苦费’,干了错事,也没有认识到这是违纪违法的,自以为每年都是这样报账的,按照惯例不会有事的……”刘某对自己套取农产品检测资金的行为后悔不已。

  为了核实刘某报账单上的向导人员是否虚构,我们调查了相关向导人员,他们均表示未收到农产品检测向导费。

  经过初核,刘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23年3月,刘某被立案调查,其涉嫌违规领取的农产品检测费7万元已经退缴至涉案款专用账户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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