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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驰而不息纠治酒驾醉驾顽疾

作者:宋文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报道《深度关注丨系统整治酒驾顽疾》,文中公布了不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案例。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报道《深度关注丨系统整治酒驾顽疾》,文中公布了不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案例,部分酒驾醉驾案例背后还隐藏着“四风”及腐败问题。酒驾醉驾顽疾危害极大,从近年来各地通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来看,仍有不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顶风违纪,酒驾醉驾尤其是其背后的“四风”顽疾值得警惕和深思。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整治酒驾醉驾顽疾,寸步不让纠治“四风”,持续释放初始即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强化监督管理,压紧压实责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仍时有发生,说明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而所在单位也可能存在日常监管教育不到位、约束不够有力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对酒驾醉驾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日常教育及反面典型警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对存在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以严格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把“一岗双责”关。

  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从公布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被处分的党员干部大多是放松了思想防线,存有“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和“不会抓我”的特权心理,这样的错误思想导致了错误的行为。党员干部对纪法底线必须要时刻保持敬畏、杜绝任何特权思想,主动自觉成为酒驾的“绝缘体”,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探索建立酒驾醉驾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通过综合运用通报、个案剖析、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念好“紧箍咒”,持续释放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查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多部门的联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建立部门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以形成“发现问题、查处问责、通报警醒”的闭环管理。同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定期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摸排,并对线索台账进行专项管理、动态跟踪、定期调度、集中会商、限期办结、督查问责等,确保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得到全面处置。

  强化风腐同查,提升综合效应。酒驾醉驾问题往往伴随着“四风”和腐败问题,因此对发现的酒驾醉驾问题要坚持深挖一步,细查一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总结研究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特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提高监督发现问题的实效性。要做深做实典型案件特别是由风及腐、风腐交织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推动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深挖彻查处置酒驾醉驾行为过程中存在的隐瞒不报、说情干预、包庇纵容、压案不查、执法不严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强震慑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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