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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厘清“三项要素” 推动政治监督精准化

作者:陈培恩 吴迎娅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监督全过程、全周期统筹管理,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今年以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监督全过程、全周期统筹管理,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通过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三项要素,督促各级各部门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紧密结合,一件一件抓推进、一项一项抓落实,监督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作风落细,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深入开展“三谈一访”、运用“1+3+4”协作区工作机制开展监督等方式,重点抓住关键“人”,加强对各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监督,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更大成效。今年来,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用好谈心谈话机制,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开展约谈提醒(委托约谈)467人次,开展“一把手”户外关爱家访17人次。2023年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立案19件,结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

  抓住关键“事”,结合职能职责,找准监督事项的切入点和主攻方向。不久前,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情况方面,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进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跟进监督,着力推进制度性建设,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提质增效。推动县林业局与检察院联合制定《恭城瑶族自治县林长办、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及制发《恭法联发〔2023〕1号关于在广西海洋山、银殿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保护协调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机制制度文件2个,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4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该县纪委监委围绕规划编制实施、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等关键“点”,推动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如把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纳入监督重点内容,围绕重点环节,紧盯招投标关键领域,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督促各职能部门清仓起底2021年以来招投标项目,掌握工作底数、摸清风险隐患、强化自查自纠。截至目前,督促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共报备2021年以来招投标项目共180个,摸排发现招投标风险点4个方面43个;监督检查招投标项目18个;立案查处工程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其他处理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

  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灵活运用监督工作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并定期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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