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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让庭审现场成为“零距离”纪法课堂

作者:韦金秀
来源:平乐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平乐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某某受贿一案。

  “本人认罪认罚,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深感愧疚,愧对党和人民,也愧对自己的家人,希望大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庭审的最后陈述环节,被告席上的姚某某悔恨不已。这是发生在平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姚某某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非法牟利犯罪案件中的一幕。

  近日,平乐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某某受贿一案。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30余人旁听庭审,桂林市17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的相关领导也参加了旁听,将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纪法课堂,用身边“活教材”进行“精准滴灌”,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达到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的警醒效果。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推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制度的常态化,把强化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注重将身边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活教材”,警醒全县党员干部守好纪律“红线”、把牢人生“底线”。同时,该纪委监委通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会、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级警示教育大会50余场次,开展专题廉政教育课80余场,参加庭审直播旁听2次,接受教育党员干部4000余人次。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即时组织审查调查承办人员、审理人员进行案件复盘,就案件办理质量进行总结讲评,达到深化以案促改的效果,持续推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制度的常态化,同时,通过组织办案人员现场观摩法庭辩论,让办案人员更直观的了解案件取证关键点、办案突破点,提升案件查办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身边警示教育活教材,不断做深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治理一域,以最大程度达到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平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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