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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作者:古宇燕
来源:临桂区纪委监委
摘要:“临桂区某国有企业职员李某某、黄某某二人任某工业园项目业主现场管理代表期间,接受工程施工老板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好处费……”此前,临桂区纪委监委查处了某国有企业工程领域腐败案例,黄某某、李某某均受相应政务处分。

  “临桂区某国有企业职员李某某、黄某某二人任某工业园项目业主现场管理代表期间,接受工程施工老板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好处费……”此前,临桂区纪委监委查处了某国有企业工程领域腐败案例,黄某某、李某某均受相应政务处分。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制度漏洞,该区纪委监委督促该国有企业围绕工程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投标和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梳理问题风险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5项。

  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举措。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与审查调查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审查调查与政治生态分析、查找制度漏洞、推动整改治理、深化警示教育等一体推进。

  “于某某在担任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期间,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搞腐败。导致多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点出该区自然资源局存在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为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该区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党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从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完善规章制度。目前,该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工作制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规定等制度11项,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我们把身边典型案例作为最好的‘清醒剂’和‘教科书’,通过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方式,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警醒身边人,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化标本兼治的效果。”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前,驻临桂区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在查处该区义江水电管理所干部于某某、周某某违规领取兼职报酬的案件时,同步向案发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督促区水利局开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于某某、周某某案件情况。该区水利局在警示教育大会上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案发根源和警示教育意义,同时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7个,明确整改措施5项。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制定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方案,督促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运用身边的活教材对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为党员干部敲钟提醒,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2023年以来,各单位领导班子上廉政党课400余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00余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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