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因委机关进行了重新分工,我与审理结缘。
我作为一名刚接触案件审理工作的“新兵”,刚开始对审理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对案件审查调查材料进行核查,而在一次次的审理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案件审理是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也慢慢体会到了案件审理工作的严谨性和重要性。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必须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24字方针为准绳,一丝不苟开展审理工作,再与审查调查同志多次沟通完善审查调查材料的基础上书写审理报告,确保报告内容完整清楚,定性准确、量纪恰当,其过程不是一次简单的校对,更像是一次再审查再调查。
作为审理人,我们应坚持求实唯实,敢于善于说“不”、勇于善于说“行”,高质量撰写补证提纲,不断增强补证建议的说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共同筑牢案件质量底线。
“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必须‘一事实一见面’,请将这两个违纪事实材料分别打印,再找被审查人重新确认签字;审查调查报告中确认的这项违纪事实需要再补证,建议对被审查人就这个问题再进行一次谈话……”审理室主任将案卷里的问题一一点出,并将案卷和列好的补证清单一并移送承办该案件的审查调查组同志。
审查调查组同志因同一个案子已经第二次被叫来完善案卷了,面对这么细的补证清单,尴尬地笑着说:“好,我回去及时完善,有些小问题真不该有,幸亏你们认真细致审核把关……”
审理作为把好案件质量的最后一个环节,审理谈话显得尤为重要,在核对违纪事实、听取意见、告知权利义务、了解被审查调查期间权益保障等情况的同时,我们也要为干部排解情绪和减轻压力,在谈话后采取适合的方式适度给予违纪人温暖关怀,让“冰冷”的处分带有“温度”。
“处分不是对你全部工作的否定,而是警醒你及时止错,提醒你走好未来路……”审理谈话结束后,老李看出被审查调查人在刚才的谈话中有些许紧张,他立马以“兄长”的角色与之话家常,并适度给予温暖关怀,一下子拉进了彼此间的距离,卸下了被审查调查人的“心理包袱”。
严格落实“24字”基本要求,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是我们审理人的终极目标,作为审理人员应坚持全面审理,既要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也要对事实证据、性质定性、涉案财物等进行全面审理,做到“应审尽审”“应核尽核”。而我作为一名审理“新兵”,要想把自己磨炼成一名合格的“审理匠”,任重而道远,还需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