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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故事 | 老家的好规矩

作者:李绪君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中元节前,老家族上的满公突然病故,他是无儿无女的“五保户”,举行葬礼是个难题,如果等向政府部门申请到抚恤款再安葬,时间肯定是来不及。族上几个骨干人员开了一个碰头会,决定全族每户人家捐资八百元,为满公举办简补的葬礼。

  中元节前,老家族上的满公突然病故,他是无儿无女的“五保户”,举行葬礼是个难题,如果等向政府部门申请到抚恤款再安葬,时间肯定是来不及。族上几个骨干人员开了一个碰头会,决定全族每户人家捐资八百元,为满公举办简朴的葬礼。我得到老家族人的通知后,马上请假赶赴老家捐资并参加了满公的葬礼——扶贫助困,抚恤孤寡,是老家的好规矩之一。

  老家的好规矩还有蛮多呢!

  譬如:维护集体资产,禁止私人贪占。还譬如:村务公开,接受监督。

  鉴于老家村中种种好规矩的长期沿袭,我请教族中老人,族人四公说,我们的祖上从北方过来已有一千多年,我们的村庄建村估计近四百年了。村上好习俗自古就沿习到今天,你去村中祠堂看看中厅墙壁那两块碑刻就能明白了。

  祠堂中大清同治九年庚午岁(1870年)所立石刻开篇明理:“恐先人遗训,听之或有不聪;前代遗规,遵之或有不恪。将何以上承先祖、下启后人乎?用是合族同建宗祠,共申祖训。谨将规条备列于后”——可见,村中族规在先祖和家族世世代代演绎中已经形成,修建祠堂的同时,就把这些祖训族规在祠堂里部分概要式明确下来,刻石为记,并镶嵌在墙壁中。

  对孤寡老人的殡葬,祠堂石刻早有条规:“族中贫富不一,如有贫穷孤独病故者,在祠内出钱二千文作棺木之费。殡葬等事由合族人凑办。”——可见修建祠堂当时,就预鉴于全族贫富不可能完全一样的情况。假使特别贫穷或者鳏寡孤独的人去世了,就在祠堂共有财产中拿出两千文银两,作为为死者购买棺木的费用。殡葬等后事由全族义务出人出力一起办理。

  往事越千年,良俗传后世。在日常生活中,我也常常以村中的公序良俗、良好规矩教育和要求后辈。日积月累,耳濡目染中,晚辈从中受到启迪,养成了不少好习惯。一次,刚上小学的小儿子放学回家途中,小路旁边的一间简易棚舍内,传出一位瘫痪卧床老奶奶的凄婉求助声。小儿子近前一听,原来是老奶奶干渴难耐,亲人又不在身边,只能求助于路人,但小孩年幼,有畏惧心理,不敢进屋内,他急忙跑回家中,拉着妈妈回到小屋,给干渴的老奶奶喂水。

  家风是父传子,子传孙,子子孙孙相互濡染的家庭风气;家风是一种无声的教诲、无言的嘱托、无痕的传承,是最基本、最经常、最具有影响力的正能量教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把这种优良的家风传承到工作中,带给群众正能量,真正做到为群众服务,才能把这种精神财富永远的传承下去,才能更好地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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