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河、瓦窑河等漓江支流存在生活垃圾倾倒、水面浮藻多等问题,对水生生物的繁衍生息环境造成干扰和破坏。”此前,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对漓江流域(象山段)监督调研时,发现水体脏臭问题后,主动约谈乡镇(街道)、职能部门12人次,并向有关责任单位制发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今年以来,该区聚焦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这一“国之大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开展漓江流域(象山段)水质提升专项监督,坚决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交叉、多头监管,问题整改点多面广、力量有限等难题,该区纪委监委一方面主动向区委报告,探索实行“区领导包联、行业部门和属地共同负责”的模式,由区领导带队,组织行业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对辖区6条漓江支流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片区协作机制,“室组地”联动,组建专项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走访,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推动职能部门成立漓江支流综合执法整治组,严厉打击污水直排、河堤种菜等行为,强化“散乱污”企业、养殖废水排查整治。
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1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4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5份,立案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推动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河道清淤约5000米,清淤方量约7000立方米,清理河面垃圾超600吨,清除河堤私垦菜地2000余平方米,河堤复绿1100余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