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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桂林·2020”系列报道之六 | “伞网清除”扬正气 慎终如始显担当

作者:俸林嘉
来源:桂林市纪委监委
摘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年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立场,精准执纪执法,深化“伞网清除”,实现涉黑案件“打伞”全覆盖,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拦路虎’终于被打掉了!” 2019年4月,广西电视台等5家媒体曝光了全州县石塘镇永利客运站蒋桂云等人涉黑案,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成立联合专案组,对全州县运管所原所长蒋某某采取留置措施,查实其涉嫌滥用职权、包庇纵容和受贿,充当黑恶“保护伞”问题。此前受影响最大的灌阳籍过境班车司乘人员知道后纷纷拍手称快。这正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一个缩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立场,精准执纪执法,深化“伞网清除”,实现涉黑案件“打伞”全覆盖,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截至2020年12月底,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5起,涉及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2人、组织处理25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

  精心部署、高位推进,压实政治责任

  在“打伞破网”上坚决作斗争,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这是人民群众的热切呼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大使命担当,将其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考虑谋划,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精心部署、持续推动、狠抓落实。

  “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及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

  “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做到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有腐必查,除恶务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连续三年在全会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部署,确保高位推进,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先后5次对该项工作作出批示。

  进入专项斗争攻坚阶段,市纪委监委把“打伞破网”工作列入市纪委监委2020年12项重点工作,并制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和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斗争方向。

  工作部署有力,责任更要压实,市纪委监委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纳入全市2019年、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必述事项,压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主体责任。

  “在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同时,我们还通过联合各个职能部门,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不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表示。

  市纪委监委主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协调,出台《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制度》等6项制度,与政法机关建立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2018年以来,共向政法机关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100条,接收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52条。

  逐案过筛,雷霆出击,深化“伞网清除”

  黑恶势力“保护伞”隐蔽性强,市纪委监委坚持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强化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线索。专项斗争伊始,市纪委监委便会同政法机关,先后两次组成10个联合督导组,对全市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开展逐案过筛专项督导。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共筛查案件345件(次),摸排出问题89个。

  2018年12月27日,公安部督办的李佳涉黑组织一案宣判,首犯李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5个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坐大成势、危害一方,关键就是“保护伞”深居幕后、暗中扶持。如果不斩草除根,黑恶势力就会树倒根存、禁而不绝。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在市公安局查处李佳涉黑涉恶团伙的同时,通过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涉嫌腐败和充当该团伙“保护伞”问题,循线深挖并严肃查处了永福县罗锦镇派出所原所长李某、市刑侦支队四大队原大队长肖某、永福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副大队长廖某某为李佳及团伙成员充当“保护伞”问题,以雷霆手段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

  “我们在执纪审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既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又追查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还倒查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

  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三查”,在查处社会影响较大的资源县公安局大合派出所原所长刘某某等人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件以及黑社会组织李兴勇案中,分别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存在腐败问题的两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在不断推进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市纪委监委还积极助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严肃查处了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的广西南宁“博白帮”、防城港陈某某“走私帮”、梧州黎某某“采砂帮”等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9人,涉及处级干部7人,为自治区“打伞破网”贡献桂林力量。

  群众的口碑才是最好的评价。市纪委监委通过查处阳朔县某单位执法大队中队长等人收受黑恶势力好处费问题,有力整治了阳朔县白沙镇山口自然村非法竹筏漂流现象,村民们无不拍手称赞:“现在啊,我们真是船篙撑得有劲,游客玩得舒心!”

  以案治本、靶向治疗,深化综合治理

  “在去县纪委的路上,我内心是挣扎的懊悔的,会上提到的‘有问题是躲不过去的’‘两种态度两种人生’时时在耳畔回响,给我极大的震动和警醒。”

  2019年6月10日,市纪委监委以对灵川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卢某某的留置为突破口,部署召开公安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敦促42名公安干警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待问题,共上缴违纪金额180余万元。

  市纪委监委强化通报曝光,共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17批次25起;针对部分县(市、区)存在黑势力“保护伞”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到永福、资源、灵川县开展警示约谈,带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会18次。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共有96名公职人员向纪委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317.07万元,实现了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树立‘靶向治疗’的思维,一手抓惩一手抓治,针对查结的典型案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8份,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0次。”

  市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有力武器,督促案发单位对存在的监督盲区和管理漏洞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堵塞监管漏洞,打好制度“补丁”,推动行业部门建立健全15项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一体推进“三不”的成效不断显现。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已经开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铁面执纪常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精准“打伞破网”,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深化以案促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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