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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深化以案促改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刘凤鸣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日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在向该区纪委监委反馈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时表示。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日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在向该区纪委监委反馈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时表示。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针对该区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黄某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该区法院做好整改。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该区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通过召开案件处分决定通报大会、廉政党课、组织在职在编干警认真填写该区领导干部个人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统计表、开展久拖未决案专项整治等多种形式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目前,该区法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3项,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2项,有效堵塞制度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

  深化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近年来,秀峰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剖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所在单位存在的漏洞和廉政风险点,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地区)着力从主体责任落实、廉政风险排查、警示教育提醒、处分决定执行等方面抓好整改。同时,坚持严厉惩治、教育引导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问题推动堵塞漏洞,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下发各类纪检监察建议共7份,推动案发单位(地区)开展全面自查自纠2次、警示教育4次,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2项,主动交代问题1人。

  “身边的案例,惨痛的教训,临近退休了被查处,彻底毁了自己,甚至毁了自己的家庭......”近日,该区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在该区法院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剖析了黄某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教育全体干警以案为鉴,紧绷“纪律弦”。

  查办案件的最终目标在“治”。为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该区纪委监委还打出了警示教育“组合拳”。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

  “以案促改工作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在一起,避免建议‘一发了之’、措施‘纸面落实’。”该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将强化主动监督、跟进监督,不断压实被监督单位严格制度执行、防范廉政风险,把“促改促治”融入日常监督,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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