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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监督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

作者:潘攀 唐菊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是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应有之义。

  日前,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在查办该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其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会时,故意隐瞒上级文件重要信息,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针对该案件暴露出个别党委(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打折扣等问题,临桂区纪委监委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政治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采取列席会议、约谈提醒等方式开展全过程监督。

  “于某某案件发生后,我们共参加或列席区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有关会议4次,发现问题2个,予以暂缓或否决事项3个,提出意见建议2条,谈话提醒相关责任领导2人次,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不越红线、不踩底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临桂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

  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是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应有之义。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事前报备审核、事中参与监督、事后重点抽查等三个环节,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凡是发现问题的研究事项坚决叫停,能够调整的调整后重新提报会议研究,不符合规定的予以取消,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促进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桂林市纪委监委聚焦被监督部门的重大决策制度、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会前,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形成初步监督意见;会中,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干部任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重要项目安排是否按上级部门审查要求依法进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精准监督;会后,建立“一事一记”监督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被监督单位研究决定或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情况。

  前移监督关口,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把列席会议作为监督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重要手段,针对决策事项只有决策结果没有集体讨论研究过程、重要会议未按时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选择性邀请参与监督、重大事项风险防控论证不充分等问题,要求被监督单位进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确保研究事项合规合纪合法。今年以来,共列席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会议36次,发现并推动整改“第一议题”执行不到位等问题12个,对110余项“三重一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12条。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的监督,七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定期深入被监督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结果是否依据相关方案程序执行落实、监督意见是否采纳、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等情况开展“回头看”监督。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26次,提出意见建议18条,否决事项2项,以强有力的监督筑牢廉政风险“防控网”。(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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