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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以系统思维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作者:潘攀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加强警示教育是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之一。

  春节前夕,全州县纪委监委以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某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活教材”,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全县加强领导干部监督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并在会上通报唐某某等典型案例,印发《警示教育案例汇编》,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该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案件之间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对于存在牵连关系的系列案件,组织有相同或相似廉政风险层级、行业、岗位的党员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让警示教育更加聚焦、更为精准。

  加强警示教育是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之一。桂林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论述,坚持“案件到教育、制度中去,教育、制度从案件中来”,以系统思维、整体观念、同步意识、协助精神,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取得了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往往与权力的滥用有关。此前,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查处了该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某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经查,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朋友、同学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等方面“开绿灯”,并非法收受索要财物。2023年4月,于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针对于某某案件暴露出把权力当作谋利“私器”等问题,临桂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该区自然资源局对存在的风险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该区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程、该区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审批规程等制度机制11项,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同时,随案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甘受围猎”陷囹圄》,在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并督促各乡镇、区直各单位组织所辖党员干部观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区有13名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该区纪委监委注重“查、改、治”相结合,紧盯“关键少数”,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临桂区纪委书记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工作方案》等,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我们紧盯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完善机制、评估问效等在推动标本兼治中的功效,形成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闭环,持续放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叠加效应。”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以案促改抓警示、以案促建抓机制、以案促治抓评估、拓展领域抓治理,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助推桂林政治生态不断向上向好。

  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以案促改与查办案件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制定下发突出做好查办案件“整篇文章”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具体措施。同时,结合涉案人员撰写的个人忏悔书、廉洁忠告家书、整改建议书、监督建议书等“四书”,有针对性地撰写案件剖析报告,同步复盘案件查办全过程,归纳形成案件查办情况总结报告,让“前车之覆”真正成为“后车之鉴”。(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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