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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找准小切口提升查办案件工作质效

作者:潘攀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乡案县审”案件8件,开出补证清单7份,提出整改意见28个,助推基层案件质效提升。

  “该案件涉及的危房改造材料及房屋现状取证不足,且证人谈话笔录不够完整,请予以补证。”前不久,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恭城镇某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苏某某违反工作纪律案提前介入指导,向案件承办部门提出补证意见,并及时向包案领导汇报推进,不到一周时间,该镇就完成补证并移送审理室结案。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乡案县审”案件8件,开出补证清单7份,提出整改意见28个,助推基层案件质效提升。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最有效的震慑,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从强化督促指导、强化质量评查、强化通报曝光、强化分析研判、强化协作联动等方面着手,找准小切口,细化工作措施,将制度建设贯穿全过程,推动查办案件质效大幅提升。

  荔浦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关口”作用,建立健全审前自评、审中全面评、审后复评的全周期案件评查制度,并综合运用提前介入、边查边改、集中反馈、个别指导等方式,协同联动提升案件质效。今年以来,该市共审结案件68件,开展“一案一评查”68件,95分以上案件占比较去年同期上升5%。

  “处分执行情况回执表(宣布)填写不规范,没有及时将处分决定存入受处分人档案……”日前,荔浦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该市某单位工作人员杨某某违反廉洁要求,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一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案件承办室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用好通报曝光“利器”,把牢案件质量关。“从检查结果来看,主要存在笔录制作不规范、条款引用不规范等方面问题……”近日,在临桂区纪委监委每月的案件质量工作推进会上,案件审理室对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各乡镇纪委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召开工作推进会6次,通报问题15个,提出意见建议18条,并以清单形式反馈至各承办部门限期整改。

  象山区纪委监委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研判分析,建立健全重要案件议事制度,组织班子成员、案件承办、审理等相关负责同志召开重点案件分析会,从案件背景、证据细节到引用条款,逐字逐句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清理问题线索、缕清办案思路、提高工作质效。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召开重点案件分析会议3次,研讨重要案件12件。

  为解决派驻机构工作力量薄弱、干部办案能力不足等问题,平乐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联系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若干个派驻机构”协作机制,在重要监督检查和重大案件查办过程中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和联合执纪办案,实现力量统筹、工作统筹、优势互补。去年以来,全县各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06条,立案41件,处分38人。(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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