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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强化“小微权力”监督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作者:曹丽萍 李立利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村里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低保信息、补贴发放等都在‘清廉荔浦建设智慧大数据’公示栏里进行了公开,我们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近日,荔浦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随机走访马岭镇广安村时,该村新黎村屯村民黄维纯介绍道。

  “村里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低保信息、补贴发放等都在‘清廉荔浦建设智慧大数据’公示栏里进行了公开,我们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近日,荔浦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随机走访马岭镇广安村时,该村新黎村屯村民黄维纯介绍道。

  荔浦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清廉荔浦建设智慧大数据”平台,紧盯村务运行的“人、财、事”重点,梳理群众关心的集体“三资”、惠农资金、工程项目等“小微权力”事项并开设对应功能板块,重点推进对“小微权力”事项资金使用密集领域的监督。定期汇总问题数据,及时反馈并督促乡镇纪委开展逐一排查,深挖村级“小微权力”方面违纪违法问题,跟踪督导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该市共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5个。

  桂林市170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总资产约160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68亿元,是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易发高发区。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村干部规范用权等“小微权力”的关键环节,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通过制定监督清单、“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模式等形式,发现村级“三资”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纠正村级“三公开”制度的不透明现象,实现精准监督、管理规范。

  针对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长期低价承包行为、集体资产失管流失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易发多发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抓统筹、牵头部门抓协调、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分层分级监督机制,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乡镇纪委的联系指导,每月开列“8+X”监督工作清单,制定“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流程图,对“清单化监督”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通报问题,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安排部署阶段性监督工作,形成全融入、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体系。

  在市纪委监委的带动引领下,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为切入点,通过案件查办、强化制度等举措,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前不久,平乐县源头镇金华村委水岩自然村村长薛某在未经村集体民主商议的情况下,擅自做主使用村集体资金支付工程款,违规接受工程老板宴请、收受香烟等,该行为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群众不满。今年5月,薛某因违规支取村集体资金被平乐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源头镇监察办公室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围绕该案暴露出的村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对农村“三资”监管不力等问题,该镇监察办公室向该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加强监管、堵塞漏洞。

  全州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制定6个方面12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分工及责任,并通过强化片区协作联动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规范村权运行系列“组合拳”,提升“三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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