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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做实案件评查 守牢质量“生命线”

作者:潘攀 熊晨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今年上半年,桂林市某城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了某村委委员王某。

  今年上半年,桂林市某城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了某村委委员王某。经查,王某在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近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发现缺乏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四议两公开”等材料,证据链尚未形成闭环。针对这一问题,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发出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清单,督促城区纪委监委限期完成整改。该城区纪委监委立行立改,补全相关材料,证据链完整形成了闭环。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整体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建立审理人才库,为开展案件评查提供有力人才支撑。针对基层办案覆盖面广、节奏快、数量多的实际,市纪委监委设置市级案件质量审核组,增设12个县(市、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与县级审理部门合署办公,充实基层审理人员12名,吸纳13名业务骨干建立市级审理人才库,以“老带新”“熟带生”和跨县区、跨部门交流学习等方式,优化评查队伍结构,培养一支敢于善于斗争的专业评查队伍。

  市纪委监委坚持“书同文、车同轨”理念,推进案件评查工作标准化。严格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要求对标对表,紧盯案件事实证据是否清楚确凿、定性处理是否准确恰当、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规、管理文书是否规范、处分执行是否到位等方面,分类分项细化5类96项评查细则,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动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同时创新建立“一提级一交叉四审核”机制,严把案件评查工作质量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我们运用该机制,开展审理对口联系帮扶,对下级具有管辖权的上级交办督办件,通过提级办理、多重把关等6个环节,确保督办交办件质量,对涉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部门在立案前靠前服务,从源头上杜绝‘凑数案’。”

  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构建案件质量管理闭环。市纪委监委围绕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办案程序等关键环节,一体推进日常评查和专项评查,做实一案一评查、一反馈、一整改。案件承办部门对照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清单逐案整改,对个别案件中核查不深不透、定性不准、量纪不当等问题,经补充取证后重新进行定性处理。评查组对上轮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与案件承办部门“点对点”复盘分析,及时跟进补齐短板。

  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组建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2025年已结案的60件案件实行“一案一反馈”,对存在轻微质量问题的案件,制发提醒函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组织案件承办部门深入剖析、跟进指导,查纠问题300余个。全州县纪委监委对202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进行“二次评查”,集中研判推动整改问题36个。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6轮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对1002件案件“过筛体检”,督促整改问题3223个,制发《案件质量提升工作提示》、案件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和类案指导案例,指导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挖掘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防止在办、在审案件出现类似问题,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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