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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丨以审理之为助推深化风腐同查同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系统施治理念,坚持对风腐问题统筹抓、一体治。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的内设部门,要充分挖掘案件资源,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切实以审理之为助力纪检监察机关贯通推进整饬作风、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铲除风腐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坚持风腐同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互为表里。案件审理部门必须坚持严的基调,加强审核把关,推动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保持风腐同查高压态势。

  动真碰硬“由风查腐”。在查清“四风”问题的基础上循线深挖,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执纪执法实践发现,一些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背后,往往存在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因此,案件审理部门要突出审理重点,紧盯“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严肃审核处理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特别要聚焦一些引发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危害社会安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作风和责任问题,及时做好引导取证,服务办案部门查处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做深做实“由腐纠风”。执纪执法实践发现,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特别是“一把手”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导致主政地方或领域的党员干部上行下效,违规宴请等问题成风作势,危害极其严重。实践表明,只惩治腐败,不纠治歪风,腐败问题就得不到有效清除,作风堤坝不牢固,腐败治理成果也难以巩固。案件审理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注意从腐败案件中发现“四风”问题线索,既要审核审查调查对象腐败问题,也要审核所涉及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防止“查腐漏风”。

       坚持风腐同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都具有反复性、复杂性、顽固性,必须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对于案件审理部门而言,一方面要履行好案件审核把关的职责,另一方面要主动会同案件承办部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治,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建章立制,只有将两个方面贯通起来,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制度完善等工作统筹推进,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因此,案件审理部门要着眼全局,在审核把关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把个案审理和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强化类案分析,助力提高发现和查处风腐问题的能力。当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日益凸显,腐败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腐败问题发现、取证和定性难度。这就需要办案人员提升类案识别能力,深入分析腐败问题表现形式、作案手法、行为特征,抓住权钱交易本质和内在规律,切实提高查处隐形变异腐败问题的能力。为此,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充分发挥审理之智,结合查办案件实践,建立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案例库,出台取证工作指引等制度,指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隐形变异的风腐问题,助力斩断权钱交易利益链条,铲除风腐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做好以案促改促治,完善纠风治腐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审理作用,通过审理案件反向审视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存在的漏洞,研究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制度建设和监督的针对性,阻断“由风及腐”链条,切实为“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积极贡献审理智慧。如,针对审理相关案件时发现的领域性突出“四风”问题、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谋利问题等,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及时会同办案部门研提以案促改促治意见,起草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整改落实,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坚持查治贯通,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打好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案件审理部门要强化“全周期管理”理念,健全完善查治贯通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坚持风腐同查同治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

  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件审理部门要注重教育转化,深入剖析审查调查对象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帮助其深刻认识自身问题的严重性,教育引导其彻底改过自新,从内心深处认识风腐之害。在审理谈话、宣布和执行处分决定等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帮助受处分人深刻检视反省,不仅知道“做错了什么”,还知道“错在何处”,警示他人认识风腐危害,及时悬崖勒马,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真正做到将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纪法教育“一堂课”。

  做好明纪释法工作。案件审理部门要把抓好纪法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础性工作,在案件审理环节做细做实,发挥纪法专业特长,认真解读涉及风腐问题的纪法规定,通过案件审理后端反向审视分析易发生风腐问题的风险点,强化对由风及腐、风腐一体演变的认识,同时明晰涉风涉腐问题可能承担的后果,帮助纪法观念不强的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做好“正面示范”与“反面警示”。做好风腐问题系统治理,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做到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一方面,树典型。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纪律教育机制,挖掘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蕴含的廉洁元素,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另一方面,强警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把风腐一体典型案例的“活情况”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深入挖掘涉案人员由风及腐、蜕化变质的历程,通过向宣传部门提供用于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的规律性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崇廉拒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不想腐”的感召力。(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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