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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政治监督 护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作者:路国鹏
来源: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护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漓江是桂林人民的“母亲河”。流域范围涉及桂林12个县区、60个乡镇(街道),总人口约350万,接近桂林市人口的七成。漓江是桂林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之源,更是桂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动力”,实施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对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督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切实发挥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坚决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取得漓江流域水质改善明显的成效。将推进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制度,每季度制定《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重点清单》,明确局党组及所属各支部推进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责任,并及时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双签字确认,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有自查、有监督、有整改,集中清查有实效。今年以来,收到并审核驻在单位党组及所属党支部报送的自查情况36份,集中开展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发出整改函4份。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对漓江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积极开展漓江等重点流域水体保护。拆除漓江沿岸各类违法搭建8万余平方米,修复非法采砂点近90万平方米,全面清理上岸住家船160余艘,彻底清理漓江干流、桃花江、青狮潭水库等重点水域网箱养鱼35万余平方米,关停沿岸家禽养殖场1100余家,“黑船”“黑筏”全部销毁,游览排筏从5000多张压缩至1210张。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的“立体化”监督、“信息化”监督,“室组地”联动,多次参与全市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查找执法主体落实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督促监督单位履职尽责。

  “站点周边环境不整洁,设施进水管网出现破损、漏水没有及时回复。村内的污水井淤积情况普遍、管网破损普遍,甚至出现了管网‘断头’,针对上述发现漓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维不及时的问题,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漓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成4个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漓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情况、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受损污水处理设施重建开展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桂林污水集中处理率从2012年的90.5%提高到2021年的99%以上,漓江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80.46%,高于全市近10个百分点。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漓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2021年,桂林市在全国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中位列第二。

  “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茬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开展好‘两个保护’专项监督,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呵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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