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纪律意识淡薄,对工会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不透,违规使用工会经费购买香烟作为工会活动奖品发放,违反了相关规定精神,我诚恳接受整改意见,今后一定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履职尽责。”面对纪检监察组的批评教育,某综合监督单位工会负责人懊悔检讨。
日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常态化监督中,对某综合监督单位历年经费收支、物资采购及福利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查阅,发现该综合监督单位工会在2025年1月春节前夕,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采购烟草制品,用于工会活动奖品发放。
“请说明2025年1月这笔409.3元工会经费的具体用途,相关采购和发放流程是否合规?”该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约谈该综合监督单位工会负责人及财务经办人员,直指账务异常问题。
面对询问,该综合监督单位工会负责人起初含糊回应:“这笔钱是春节前开展工会活动的活动奖品开支,属于工会福利范围,且我们是从二层单位采购的临期滞销的烟草制品。”
为核实相关情况,该纪检监察组逐项比对报销凭证、采购明细、审批单据及发放台账,查实该笔409.3元经费全部用于采购烟草制品,并作为工会活动奖品进行发放,属于工会经费使用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
“公款购买、发放烟草制品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禁止的行为,工会经费有明确负面清单,临近滞销的烟草制品也要根据相关规定合规处理”该纪检监察组提出工作要求。
经核查认定,该问题虽金额较小、无个人谋私、未造成不良影响,但违纪性质明确。该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反全国总工会经费管理“八不准”纪律,是典型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暴露出该单位作风建设不严、经费监管流于形式、干部纪律意识薄弱等短板。
针对该起小微违纪问题,该纪检监察组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随即发送整改函,强调严守纪律规矩,规范工会经费物资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强化对相关纪法知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