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纪检组查清事实、证明清白。现在,我心里轻松了,工作也有劲了。”日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张某(化名)面对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对其澄清时,难掩感激之情。
今年4月,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收到上级转来举报信,反映张某假借领导之名干预女下属私事,疑似与女下属有作风问题。收到交办件后,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立即组成核查组,通过调查核实,最终确认该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随后,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澄清正名,并将《澄清函》送到张某手中。
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坚持精准核查、研判、严密实施、闭环管理,规范细化澄清正名工作,持续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鼓劲的良好环境和政治生态。截至目前,已先后为5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桂林市纪委有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规定,严格把握应当澄清的情形和注意事项,进一步细化澄清证明工作主要原则、程序流程、实施要求、审批层级等,突出政策导向性、程序规范性和措施可操作性,保障澄清正名工作依规审慎稳妥开展。确保失实检举控告“应澄尽澄、快查快澄”。
该纪检组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定期回访,做实访前综合研判、访中心理疏导、访后跟进反馈。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被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帮助其解开心结,正确对待群众监督,真正让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
该纪检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澄清正名跟踪问效,做到因案施策、因人施教、定期回访,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