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房屋资产出租管理中,存在房屋资产出租、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该问题,现提出如下整改建议……”不久前,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时,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整改函,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该单位汲取教训,立行立改。
该单位收到整改函后,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对单位所有房屋进行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销号。同时,健全完善房屋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动态核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房屋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近年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用好整改函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紧盯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及时向监督单位制发“三书一函”。其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制发整改函,督促责任单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下发整改函只是开始,推动问题解决才是关键。该组将整改函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情况,收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后,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谈心谈话、调研督导等方式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着力形成发函、整改、检查、反馈的全流程监督闭环,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落实不打折扣。今年以来,该组共制发问题整改函2份,提出建议6条,有效推动问题整改3个。
下一步,该组将继续优化整改函制发、督办、落实全流程,不断提升整改函的针对性和整改的实效性,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以“小函件”推动“大治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