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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乡案县审”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作者:刘星宇
来源:资源县纪委监委
摘要:为破解乡镇纪委“人少事多、业务不精、规范难守”的困境,资源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将所有乡镇自办案件纳入县级审理“视野”,实行“一案一审、一案一评”,确保每一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你们移送的案件证据链不完整,被调查人笔录无法证实其违法事实……”近日,资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资源镇监察办移送案件存在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手把手指导补充完善,推动案件高效办结。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防线,直接关系到办案质量的最终定论。为破解乡镇纪委“人少事多、业务不精、规范难守”的困境,资源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将所有乡镇自办案件纳入县级审理“视野”,实行“一案一审、一案一评”,确保每一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在具体操作中,资源县纪委监委变“坐等审核”为“主动介入”,对乡镇报送的每一起案件的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规范等关键节点进行全方位“把脉会诊”。他们既当“质检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手续关,对发现的问题逐条列出“补证清单”;又当“辅导员”,通过手把手理思路、点对点抠细节,既压实了案件质量责任,又提升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实操能力。

  “以前办案,我们往往是凭感觉、走老路,心里没底。现在通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全程跟踪指导,每一步该怎么走、证据该怎么固定,都清清楚楚。”中锋镇纪委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只有严格履行审核职责,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才能把好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乡案县审”机制,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和反馈整改闭环体系,推动基层办案从“保合格”向“求卓越”转变,以高质量的案件办理,守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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