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保护”重要指示精神,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漓江干流(灵川段)“消劣返清”专项整治工作靠前监督、精准监督,以有力监督推动水环境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水质提升目标,围绕整治工作责任落实链条开展专项监督调研。通过查阅工作台账、组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重点河段、排污点位等方式,全面摸排污染源管控、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日常执法巡查、水质动态监测等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紧盯整治任务部署是否悬空、责任分工是否明晰、整改举措是否务实,着力纠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行动迟缓、履职不严、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
监督过程中,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紧盯环保项目实施、行政执法、资金使用等高风险环节,同步排查流域治理领域廉政风险。坚持抓早抓小,对监督发现的短板弱项及时反馈,督促职能部门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销号,推动责任单位健全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同时,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注重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在精准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梳理治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总结行之有效的管护经验,推动完善漓江流域协同治理长效机制。督促职能部门牢固树立系统治理理念,持续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沿线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巩固水质改善成果。
下一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锚定漓江生态保护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做实常态化嵌入式监督。紧盯“消劣返清”整治成效不放松,持续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以严格监督倒逼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各类水环境风险,守护好漓江一江清水,推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