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近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深入一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监督,以精准监督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此次督导聚焦涉重金属环境安全排查整治、漓江支流“消劣返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漓江流域环境风险点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等关键环节,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座谈交流”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督导组先后深入阳朔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七星区、雁山区实地勘察,先查阅问题台账、整改报告等资料,详细了解工作部署、推进举措及整改进展;随后深入污染防治现场、生态修复点位、企业生产一线,实地查看废气废水排放、固废处置、环境隐患排查等情况,详细询问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并现场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
督导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长期挂账、超期未完成或可能存在超期风险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监管有漏洞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建立监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与属地政府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传导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拧紧整改责任链,督促其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把生态环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下一步,驻市生态环境纪检监察组将持续紧盯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生态环保工作中履职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纪护航生态环境安全,为筑牢区域生态屏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