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始终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努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突出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不折不扣落实。督促各单位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必学内容,并结合科室职责深入交流学习体会,认真谋划部署工作,切实推动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列出任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以“监督常在”倒逼被巡察单位切实将巡察整改抓到位、改到底。共督促驻在部门完成65条措施整改,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完成134条措施整改。
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督促各单位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跟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敢于动真碰硬。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开展廉政谈话、现场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去年以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与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参加驻在部门委务会26次,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会26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7人次,发现并纠正问题6个。
聚焦政治监督清单强化监督。结合驻在单位职能职责,坚持每季度制发政治监督重点清单,将监督内容细化为具体事项,明确监督标准、方式方法和责任人员,对照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实现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每季度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监督报告,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去年以来,共制发《政治监督重点建议清单》4项,明确监督事项56项,开展监督检查12次,下发整改函10份,提出整改建议6条,督促整改问题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