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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树廉洁榜样 扬清风正气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2025年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助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开展14次纪律作风督察,对干警上下班纪律、办公室工作秩序、会风会纪等情况进行抽查,市检察院党组结合抽查情况及个人和部门工作业绩表现,评选出2025年第一至四季度36名“季度之星”、8个先进集体“流动红旗”。

  为激励市检察院干警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坚决把检察为民落到实处,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季度之星”“流动红旗”评选活动方案》要求,2025年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助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开展14次纪律作风督察,对干警上下班纪律、办公室工作秩序、会风会纪等情况进行抽查,市检察院党组结合抽查情况及个人和部门工作业绩表现,评选出2025年第一至四季度36名“季度之星”、8个先进集体“流动红旗”。2025年第四季度2个先进集体获“流动红旗”分别是: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和第四检察部。

  2025年第四季度以来,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认真监督落实“三个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督促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每月按时网上填报并汇总形成报告上报自治区检察院,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牵头组织开展市院深化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并完成2025年度涉案财物检查工作;加强对检察人员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的线索进行核查,参与组织召开市院警示教育会议2次,协助市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会商工作会议1次,参与检查会风会纪、检查上班纪律作风工作。

  第四检察部“流动红旗”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以业务促进党建,举办党建与业务融合交流会3次,提升干警政治素养。聚焦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三个善于”引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4件案件获评自治区“典型案例”,2项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作经验发言。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确保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通过协助市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发现一批工作积极,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同时,通过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清风正气,希望更多的集体和个人争当推动桂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先锋,形成你追我赶,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崇廉尚勤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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